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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檢方查20家企業交付陳水扁家鉅款 傳相關負責人

2009年03月05日 09:43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3月5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陳水扁的妻子吳淑珍于2月間遞交陳報狀,指稱臺新金控董事長吳東亮曾交付1億元(新台幣,下同)現金給扁家。為厘清事實,臺檢方特偵組今天上午傳喚吳東亮到案説明。

  據指出,吳東亮曾于農曆春節前主動與臺檢方聯絡,並於臺“最高檢察署”偵訊室接受特偵組密訊。不過,特偵組對此不願證實。

  辦案人員指出,吳淑珍于2月3日向特偵組遞交陳報狀,指稱2006年間存放在國泰世華銀行保險室的鉅款,主要來自20位金控、科技業、傳統産業及媒體的負責人,他們分別交付扁家1000萬元至2億元不等金額。

  據陳報狀所述,吳東亮曾交付1億元現款給扁家;而特偵組于去年12月間也掌握相關情資,顯示吳淑珍胞兄吳景茂與前元大證券董事杜麗萍等人在2006年間搬運至元大花園廣場的7.4億元中,有1億元的捆鈔紙有“臺新銀行”字樣。

  由於陳報狀中指稱吳東亮給付款項的時間,與臺新金控投資彰化銀行的時間接近,且臺當局于1月9日公佈的“二次金改檢討報告”也點名臺新金投資彰銀案有疑點。為了解兩者間是否有對價關係,特偵組日前向已分他案偵辦的臺北地檢署調閱卷證,進行調查。

  辦案人員指出,臺北地檢署于去年5月間已接獲有關臺新並購彰銀疑涉不法的檢舉案件,承辦檢察官除了向臺新金調閱並購案資金來源的資料及彰銀售股資料外,並指揮調查單位傳喚兩家銀行高層及臺當局財政部門官員説明。

  辦案人員表示,吳東亮首次接受特偵組訊問時,強調臺新當時投資彰銀特別股,主要是幫前陳水扁當局解決問題,一切合乎法律與程式,也絕對沒有涉入洗錢、行賄等不法情事。不過,檢察官接獲吳淑珍陳報狀後,上午第2度要求吳東亮到特偵組説明。

  除吳東亮外,特偵組昨天已分別傳喚前陳水扁當局行政部門副主管林信義及台塑公司一位張姓主管,清查已故的前裕隆集團董事長吳舜文、台塑集團創辦人王永慶是否分別交付扁家款項。特偵組近日內將陸續傳喚吳淑珍陳報狀內提到的另17位企業主説明。(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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