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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中紀委反腐大片第二季“自揭家醜”:通風報信“內鬼”被查

2017年01月05日 10:17:49  來源: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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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視專題片《打鐵還需自身硬》由中央紀委宣傳部、中央電視臺聯合製作。專題片反映了黨的十八大以來,紀檢監察機關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的指示要求,全面從嚴治黨把自己擺進去,加強自身建設、完善內控機制,堅決清理門戶,嚴防“燈下黑”。專題片共分三篇,今天播出中篇《嚴防“燈下黑”》。

  辦案線索換工程處級紀檢幹部涉案超十億

  袁衛華案是中央紀委機關查處的一起典型案件。這名37歲的處級幹部雖然職級不高,但違紀行為卻非常嚴重和惡劣。袁衛華曾經是家鄉的高考狀元,北京大學法學院高材生,大學畢業後直接考入中央紀委機關工作, 曾經參與查辦過慕綏新、馬向東、武長順等大案要案,也曾經立功受獎。他最後走向這個結局,很多人都沒有想到,包括他自己。

  袁衛華眾多違紀行為中最為突出、最為惡劣的問題,是故意洩露案情。他不止一次將工作秘密拿來做交易,其中第一次發生在2004年,他主動向某副部級幹部洩露舉報內容。

  這名副部級幹部任職的地區,屬於袁衛華所在的第六紀檢監察室對口聯繫的地區之一,袁衛華因此有機會掌握反映該地區黨員領導幹部的問題線索。而第一次泄密,就換來了一個超乎他想像的大工程。

  △涉案款物

  這就是袁衛華洩露問題線索交換來的第一個工程,這個保護區所有的基礎設施建設,被交給了袁衛華父親的工程隊。在兒子到中紀委工作之前,袁衛華的父親手下只有一支三五個人的小包工隊,只能承接一些防水、房屋翻修的小工程,但他兒子卻幫他逐漸成為當地有名的承攬工程專業戶。袁衛華則要求父親訂立遺囑,寫明“將家庭財産全部給大兒子袁衛華”。 多年來,袁衛華利用自己的權力,承攬到總金額超過10億元的工程項目。

  願意下本錢和袁衛華交往的領導幹部,自身往往存在問題,希望他在關鍵時候能給自己幫上忙。

  袁衛華除了通過拿工程牟利,也收受大量財物。黨的十八大之後,他仍然沒有收斂、收手,泄密內容除了中管幹部的問題線索,還包括重要案件的初核方案、審計報告、調查報告等,甚至幫審查對象一起分析情況,出謀劃策。

  信訪幹部洩露舉報內容進行利益交換

  袁衛華案的發生,提醒紀檢機關行使權力過程中有一個重要風險點,就是問題線索的管理。近年來,各級紀委查處的紀檢幹部違紀問題中,不少都與此相關。天津市紀委就發生了一個典型案例。

  趙春陽(劉忠案專案組工作人員):

  劉忠本人是信訪幹部,他能夠接到信件,看到信件,然後在這過程中,他就掌握一些信訪舉報資訊,這個資訊就成為他跟武長順進行利益交換的工具。

  這個案子,是在對天津市政協原副主席、天津市公安局原局長武長順案件進行調查的過程中被牽扯出來的。調查發現,天津市紀委信訪室原副主任劉忠收受武長順的財物,向他洩露舉報資訊。武長順落馬前,在天津是極具權勢的人物,但號稱“武爺”的他卻人前人後對劉忠以哥們兒相待,十分熱情。

  和武長順關係好,當時在劉忠看來是件有面子的事,並樂於在人前顯擺。而對於劉忠的請托,武長順從來是有求必應。武長順幫劉忠用低價買過房子,還幫劉忠的家人安排工作。當武長順開始向他打聽有沒有人舉報自己、是什麼內容時,劉忠自然也就全盤托出。

  信訪幹部看似權力不大,但能接觸到的資訊卻很特殊。劉忠作為信訪部門的領導幹部,不僅像武長順這樣的領導幹部有意和他交往,還有一些商人為此和他拉近關係。在向武長順洩露資訊的同時,他也托武長順幫商人打招呼拿工程,並從中收受了商人數百萬元賄賂,走上了一條不歸路。

  針對案件暴露出來的問題,中央紀委對問題線索的管理和處置進行了重大改革,防範風險的發生。黨的十八大之前,來自不同渠道的問題線索分散在各個紀檢監察室手裏,從受理到處置都是由紀檢監察室操作。黨的十八大之後, 中央紀委要求各渠道反映的問題線索統一交由案件監督管理室管理,同時每年進行線索大起底,要求各紀檢監察室清理掌握的問題線索,對處置流程作了詳細規定,並要求調取問題線索必須經過嚴格的報批程式,力求在每一個環節上將風險降低到最小。

  該查的“繞”一下辦人情案、金錢案受賄

  除了利用問題線索謀取私利,還有個別紀檢幹部在調查或審理違紀問題時,違反審查紀律,辦人情案、關係案、金錢案,嚴重危害了紀檢監察機關的公信力。

  沈佳(內蒙古自治區紀委案件審理室原主任):

  該查的我繞開,避重就輕我查一下,走人了。那你説他能不感激你嗎,但是這種感激你知我知,別人誰能知道呢?

  沈佳先後在自治區紀委紀檢監察室、案件審理室擔任負責人,都是掌握執紀審查權的核心部門。經調查,他先後收受了45個人的97次賄賂,數額達兩千多萬。

  2016年8月,內蒙古巴彥淖爾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判處沈佳無期徒刑。200多頁的判決書逐一認定了沈佳的52項犯罪事實,法院宣讀用了一個多小時。

  劉貴春(沈佳案專案組工作人員):

  他經常出現這種情況,用自己一萬塊錢的表換別人50萬塊錢的表,用10萬塊錢的車換別人50萬塊錢的車,他覺得收別人的錢是受賄,而換表這種方式是更好的掩護。我們問這個老闆的時候,説你不知道有這麼大的差價嗎?他説我知道。他要能要我的錢,他就能給我辦事,值啊,就是這麼簡單。

  沈佳身處紀委核心部門卻如此肆意妄為,屬於典型的“燈下黑”現象,也警示著如果對“自己人”監督缺失,就可能帶來嚴重後果。

  針對這些關鍵點和風險點,中央紀委不斷加強內控機制建設,嚴控決策權、審批權。在即將提交中央紀委七次全會審議的《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試行)》中, 對線索處置、談話函詢、初步核實、立案審查、審理、監督管理等各個環節的程式、規則、許可權,進行了嚴格的規定,為的就是加強監督制約,管住隊伍中的大多數,懲治極極少數。

  曾辦大案出名在聯絡地以職務影響力謀私

  在紀檢幹部違紀違法案件中,具有共性的問題,往往就是風險點的所在。除了跑風漏氣、以案謀私,另一個普遍現象就是以職務影響力謀私。

  曹立新,中央紀委法規室原副局級紀律檢查員、監察專員,2014年被免職調查。他曾經在第六紀檢監察室工作十多年,長期聯繫山西。2008年的9.8山西襄汾特大尾礦庫潰壩事故調查,他是主要調查人員之一,在山西形成了較大的影響力。

  曹立新聯繫山西期間,正處於山西政治生態惡化的時期。而後來主要的行賄人,幾乎都是通過飯局結識他的。飯局絕不只是吃飯這麼簡單,不少人懷著各自的心思而來。馮朝輝就是其中之一,他結交曹立新,打一開始就目的明確——幫助自己晉陞職務。

  馮朝輝(山西省交通廳高速公路管理局原紀委書記):

  想一定把自己和他的感情也好關係也好拉近。經過臨汾這個襄汾潰壩事件,他在這負責查辦這個案子,在山西的影響已經很大了。只要他願意給山西省的任何一個領導打個招呼,那是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在飯局上結識曹立新後,馮朝輝經常找各種機會和他見面,從吃飯喝茶,到過年過節送卡送物,直到有一次直接送了十萬塊錢。思想的堤壩一旦開了口子,潰壩的速度就是驚人的。曹立新的違紀違法事實包括收受好處為他人謀取職務晉陞,甚至幫助他人逃避調查等情形。

  針對發現的問題,中央紀委制定了各種具體規定,對機關幹部在地方的行為作出明確約束。

  張越(中央紀委第十二紀檢監察室副主任):

  未經領導批准,任何人不得與聯繫地區的工作對象交往;不得向聯繫地區發佈指示,答覆有關的諮詢和請示;不得與聯繫地區的黨政領導幹部、私營企業主進行聯繫。通過這些具體的規定,就在我們的幹部和聯繫地區之間建立起一道防火牆,防火隔離墻。

  除了加強管理監督,中央紀委常委會意識到,要防止權力被濫用,還需要進行組織制度創新,真正形成各環節之間相互制衡的權力結構。過去,對於所聯繫的地區和部門,紀檢監察室承擔了多項職能,從對領導幹部的日常監督,到發現問題線索後決定是否立案審查,到立案之後的具體調查取證,都是由它負責,這意味著集多種權力於一身。

  權力有多大,風險就有多大。針對這一點,中央紀委明確提出了改革的構想和方向。問題線索管理權目前已經從紀檢監察室分離出來,改由案件監督管理室掌握。下一步,地市級以上紀委將探索把日常執紀監督的職能分離出來,成立專門的執紀監督部門來負責,紀檢監察室專司執紀審查,不固定聯繫某一地區和部門,以避免長期接觸帶來利益瓜葛。同時,案件審理室作為最後一環,要充分發揮把關作用,對紀檢監察室審查的結論不是簡單信任,而是要認真審核、充分監督。每個環節各司其職,形成既相互協調又相互制約的工作機制。

  一案雙查:既查幹部違紀也查執紀行為

  為了加大自我監督力度,近兩年還有一項重要舉措是開展“一案雙查”。在查處一個案件的過程中,既要查黨員領導幹部的違紀問題,又要查執紀過程中是否有違紀違規行為,一旦發現也要嚴肅問責。

  2016年1月,四川省委原副書記、原省長魏宏被立案審查,作為一名落馬的省部級幹部,這一消息已經廣為人知。而並不廣為人知的是,2016年2月,中央紀委成立調查組,對魏宏和四川省資陽市原市委書記李佳案件開展了“一案雙查”。

  調查人發現,身在看守所的李佳有和魏宏串供的可能。最大的可能性就是有“內鬼”幫忙,“一案雙查”由此展開。最終調查發現,檢察機關、公安機關有3名領導幹部從中幫助串供。此外,還查出四川省紀委調查李佳案的負責人李世成,曾三次和李佳單獨見面。

  李佳由於自身存在問題,聽到風聲後感到緊張,約李世成見面,想觀察和打聽自己是否會被調查。按照規定,調查人員如果要和調查對象接觸,一是要報經領導批准,二是必須有兩人以上,目的就是要嚴防跑風漏氣的可能。不管出於什麼原因違背程式和規定,就必須嚴肅問責。

  在對魏宏、李佳案“一案雙查”的過程中,還發現省紀委存在違反程式和規定的問題。中央紀委責令四川省紀委以此為契機,對全省執紀工作展開專項檢查,對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改。

  借助科技力量管理涉案款物、監督資訊等

  涉案款物的管理,是社會關注的重要問題。其中違紀所得上繳國庫,違法所得隨案移送司法機關。

  李淑梅(中央紀委機關事務管理局工作人員):進入這個庫房的時候,首先要有雙人雙指紋的認證系統才能打開這個門。

  記者:也就是説一個人不行?

  李淑梅:一個人不能。

  記者:這個是存涉案物品的?

  李淑梅:對,我們這個涉案款物庫房是四角都有監控設備,能夠達到全方位無死角的工作狀態,隨時能夠回放,看到這裡面的工作狀態。

  記者:狀況是24小時,隨時都在監控下的?

  李淑梅:對的,是的。而且要求我們這個庫房至少兩個人在這裡面工作,單人是不允許的。

  中央紀委對涉案款物管理過程進行了專門梳理,從中發現了40多個風險點,針對這些風險點制訂了詳細的涉案款物工作流程和工作規程。

  目前,對於涉案款物在隨案移送司法機關之前,中央紀委從現場暫扣,到交接、移送、保管,最終處置,全過程制定了詳細的制度要求。同時,涉案款物資訊管理系統也正在建設中,從暫扣開始,所有資訊都會上傳到數字化平臺,技術手段和制度管理相結合,保證對涉案款物全程有效監管。

  不僅是在涉案款物管理上,對紀檢系統的各方面工作的內部監督,都將更多地借助科技的力量。從中央紀委貫通到縣級紀委的監督執紀資訊管理系統已經建成,所有數據和工作進展情況每天進行更新。

  所有舉措的背後,體現出的是,紀檢監察機關以自我革命的勇氣和擔當,努力建設一支黨和人民信得過、靠得住的過硬隊伍的決心。監督執紀問責的探照燈,不僅是照向別人,也在時時照向紀檢機關自己,靠自我監督,靠對風險點的嚴格管理,靠制約制衡的有效機制,靠科技水準的提升,讓權力的運作始終處於制度軌道上,位於光照亮的地方。

 

[責任編輯:王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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