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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明確了!元旦、春節這些福利可以有!

2016年12月26日 09:14:40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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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來論]把該發的節日福利發給群眾

  日前,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做好2017年元旦春節期間有關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確要求各地嚴格遵守廉潔紀律,嚴防各類節日腐敗。同時,也要組織好正常的黨、團、工會活動,充分保障幹部職工按規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12月25日《人民日報》)。

  中央“八項規定”實施以來,得到了上上下下的歡迎、擁護和嚴格執行。然而,有些單位和企業把正常的職工福利也被取消了,該發的福利也不發了,反官員的腐敗卻把群眾的福利反掉了。生活中常常聽到這樣的説法:現在逢年過節,根本沒有一分錢和任何一點東西。其實,“八項規定”和職工正常福利並不矛盾,莫以“八項規定”名義剝奪職工的正常福利。

  早在2014年7月,全國總工會就向全國各級工會組織下發了《關於加強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的通知》。通知中明確了可由工會經費支出為職工發放的集體福利項目。其中,涉及工會組織逢年過節向全體會員發放少量的節日慰問品,會員個人和家庭發生困難情況的補助,以及會員本人過生日的慰問等。然而,通知歸通知,熱議歸熱議,但正常的職工福利依然被一些執行者借反腐之名拿掉了。

  在生活中,只要説到錢,只要説到福利,似乎就與腐敗沾上了邊。一年就那麼幾個節假日,單位這時慰問基層員工,發一點福利,全體員工捧著節日福利喜氣洋洋,這是多麼體貼民心的暖心事,和腐敗有多大關聯?可是現在,不管什麼節假日,都是員工兩手空空回家過節,都是執行者捂著腰包抱著錢,一分錢也不敢動!

  從基層具體工作的角度講,如果只憑一句“保障幹部職工按規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尺度也不容易掌握。身為單位領導,發多了可能挨上級批評,發少了則會被職工抱怨,很難做到讓各方都滿意。如果有一個福利發放細則可供參考,則免去了這樣的尷尬和擔心。

  要杜絕這樣的情況出現,辦法只有一個,就是讓年終福利“陽光”起來。對於年終福利,政府部門應該在“兩辦”通知的基礎上,制定一個具體的發放標準,並公之於眾,接受群眾的監督,讓發放福利的單位有章可循,沒有後顧之憂。

  “兩節”即將到來,如何讓在各個崗位上辛苦了一年的幹部職工享受正常的福利待遇,又不讓突擊花錢、濫發獎金和髮發實物的腐敗現象死灰複燃,還需要配套的政策出臺,做出更具體的規定才行。莫以“八項規定”名義剝奪職工正常福利。新的一年又要開始了,春節馬上到來了,這個春節,請把職工的正常福利發給職工吧!以後的節假日,該發的正常福利都正常發給職工! 朱忠保

 

[責任編輯:郭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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