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開福區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耿明生
原標題:長沙開福區法院原院長耿明生因嚴重違紀被撤職
紅網長沙9月23日訊 長沙市開福區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耿明生因嚴重違紀被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並降為副科級非領導職務。
耿明生之所以會成為焦點人物源於今年7月份媒體報道的“PS艷照敲詐”一案。
案件發生在2013年。有法院判決書顯示,2013年7月,長沙開福區法院院長耿明生收到PS艷照敲詐信件後,“為不影響個人名譽”,被迫於7月19日、21日、23日、25日先後四次共計向指定賬戶匯入52萬元。
對於為何多次匯入52萬元,耿明生接受媒體採訪稱,收到PS艷照敲詐信之後,認為不打錢不太好立案,屬於犯罪未遂,即便抓了以後處罰也一般。“後來我還是覺得,你不冒這個風險的話,捨不得孩子套不著狼,就打錢了。”
至於錢哪來的,耿明生表示:“打的我媽的錢,我們條件還可以,錢不會找別人借的。”
今年8月19日,有媒體報道稱耿明生已被調查,名字也從開福區法院官網的“領導名單”中消失。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