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公安廳官方微博通報相關情況。
網友爆料該車的視頻截圖。
7月6日晚上,重慶晨報-上游新聞記者獲悉,針對湖南衡陽民警桂某公車私用、交通違法一事,經紀檢部門調查屬實,決定給予桂某黨內嚴重警告、行政撤職處分,由衡陽市公安局紀委對網路反應桂某的其他違法違紀行為進行全面調查,並將根據情況依法嚴肅處理。
7月6日下午,重慶晨報-上游新聞刊發了名為《曝湖南衡陽警方一公車違章33次記66分 警方:調查核實中》的報道。
報道中提到,7月6日,有網友爆料稱湖南省衡陽市公安局一輛公車從2013年至今被電子警察抄牌33次,罰款3220,違法記66分,該網友還表示該輛公車一直被衡陽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副支隊長桂某某使用。
衡陽市公安局宣傳科相關負責人向重慶晨報-上游新聞記者表示,目前市局已經關注到該事件,督查部門正在調查核實中。
7月6日晚上7點左右,衡陽市公安局官方微博發佈消息稱,針對網友反映衡陽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副支隊長桂某公車私用問題,衡陽市公安局高度重視,已安排紀檢、督察部門調查核實。市公安局主要負責人表示,如查證屬實,將依紀依規嚴肅處理,絕不護短。
7月6日晚10點左右,湖南省公安廳官方發佈微博@湖南公安線上 發佈消息,衡陽民警桂某公車私用被撤職。
(重慶晨報-上游新聞記者 張曼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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