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外國語學校以及馬路對面的“化工污染地”。 新華社記者李響攝
英媒稱,中國環保部2015年6月發佈的《2014中國環境狀況公報》數據顯示,中國近三分之二地下水和三分之一地面水人類不宜直接接觸。今年4月,中國水利部報告又稱,中國逾80%被測地下水污染嚴重。這些作為監測樣本的井水不宜作為飲用水與生活用水。
據英國廣播公司網站8月5日報道,剛在中國深圳參加了“第九屆地下水品質國際會議”的“2016李光耀水資源獎”得主、加拿大著名水文地質學家約翰 謝利稱,中國正在經歷快速工業化的過程,對於地下水質的監測應該越早越好。這些數據將在幾十年後成為劃分責任的依據。
“數據打架”
報道稱,謝利對中國南方科技大學主辦的這場國際會議的規模感到驚訝。他説,大約有300名學者參加了這次關於中國地下水品質的討論,其中包括大量中國同行。他認為這説明瞭中國地下水污染問題受到關注的程度。
但 最近兩年的中國地下水監控數據卻讓人感到迷惑。今年4月,中國水利部的報告被眾多媒體解讀為“中國80%的地下水污染嚴重”。中國水利部迅速站出來“辟謠”,稱報道中説的水是淺層地下水,而如今的地下飲用水水源大多都是深層的。媒體梳理的公開資料顯示,中國水利部、環保部以及國土資源部三方公佈的數據不盡相同——前兩者的數據稱約八成水質達標,國土資源則稱,過去五年監測點水質大約六成是差水。
報道稱,儘管不同部門“數據打架”,但中國政府在向地下水污染“宣戰”的行動正在承認這一污染的嚴重性。中國表示將在2016年年底前取締那些污染水環境的煉油和造紙等工廠。
長期研究中國的水污染與水資源稀缺問題的英國東安格利亞大學教授關大博教授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城裏人每天都看得到空氣污染,所以民眾在這方面施加了很大壓力。不過人們在城裏看不到水污染的情形有多糟,所以他們沒有同樣的感受。”
謝利也認為,地下水污染和大氣污染非常不同。大氣污染和以河流污染為代表的地表水污染很容易監測,地下水往往在人們的視野之外。
必須建立相關法律
謝利認為,防治地下水污染需要一個綜合系統。
“保障清潔用水是一項基本人權。在相關産業領域必須建立(防治地下水污染的)法律。哪個行業製造了地下水污染,就應該對此付出代價。如果這些污染企業倒閉或者消失了,這些污染就變成了政府的問題。政府必須建立有力的地下污染監控體系和法律體系,預防污染問題的發生,否則公眾就會成為受害者。”他説。
“製造污染的公司,如果在污染問題被發現時仍然存在,它們就應該為此付出代價。如果這些公司已經消失或者無法承受相關損失,那政府就必須承擔責任。這也是為什麼政府越早介入越好的原因。”謝利表示。
“政府要讓企業行動起來。一旦發現企業製造了污染,就要求他們付費進行清理。每個使用化學品的企業都有義務通過採集樣本的方式證明所在地附近的地下水是乾淨的。如果地下水受到了污染,企業就需要為此負責。”謝利稱,對中國來説,最重要的是“從現在開始“遏制製造地下水污染的行為。10年、20年後,這些措施會讓後代受益。
[責任編輯:尹賽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