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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提出改革評價新標準

2016年02月29日 14:02:24  來源:中國幹部學習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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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不僅要有頂層設計,而且也要有評價標準。如果沒有一個科學的評價標準,改革就很難深入推進。在2月23日召開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十一次會議上,習近平提出改革的評價新標準:“把是否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是否給人民群眾帶來實實在在的獲得感,作為改革成效的評價標準。”請隨“學習中國”小編一起學習。

  2014年2月17日,習近平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學習貫徹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專題研討班開班式上發表重要講話。

  圖為:2014年2月17日,習近平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學習貫徹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專題研討班開班式上發表重要講話。

  一、“兩個是否”評價標準為改革理論增添新內涵

  用什麼樣的標準來判斷我國改革開放的具體措施和成果,不僅是我國改革進程中所面臨的一個重大理論問題,也是一個重大現實問題。如果沒有一個科學的判斷標準, 我國的改革就有可能走偏,甚至出現方向性問題。鄧小平在我國改革初期曾提出“三個有利於”思想,為我國改革評價提供了馬克思主義的判斷標準。如今,以習近平為總書記的黨中央提出了“兩個是否”的新標準,實現了改革成效評價標準的新發展。

  “兩個是否”的新標準與“三個有利於”思想是一脈相承的。鄧小平多次提出我國改革的評價標準問題。1983 年1月 12日在同國家計委、國家經委和農業部門負責人談話的時指出:“總之,各項工作都要有助於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都要以是否有助於人民的富裕幸福,是否有助於國家的興旺發達,作為衡量做得對或不對的標準。”1992年鄧小平在南巡談話中指出,判斷我國改革開放得失的標準“應該主要看是否有利於發展社會主義社會的生産力,是否有利於增強社會主義國家的綜合國力,是否有利於提高人民的生活水準”。這“三個有利於”表述後來寫入黨的十四大報告和黨章之中,成為全黨的指導思想。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確立了全面深化改革的藍圖,習近平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專題研討班上指出:“對黨和人民事業有利的,對最廣大人民有利的,對實現黨和國家興旺發達、 長治久安有利的, 該改的就要堅定不移改。”進而,習近平提出“是否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是否給人民群眾帶來實實在在的獲得感”的思想,與鄧小平推進改革的“三個有利於”思想是一脈相承的,體現了我國改革理論創新和改革進程的內在延續性和一致性。

  “兩個是否”的評價標準是適應全面深化改革新形勢、經濟發展新常態的新論斷新思想,是對我國改革實踐的新認識。我國改革過程中不同時期所面臨的主要問題不同,發展重點不同,評價標準也必須與時俱進,不斷賦予新內涵。在 20 世紀 90 年代初,世界社會主義處於低潮之時,鄧小平提出了“三個有利於”標準,對於鼓起勇氣衝破一切阻礙我國發展的障礙、不斷深化改革無疑是有力的助推劑。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以後,我國進入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時期,無論是改革的深度還是改革的難度都在加大。“兩個是否”標準的提出,正確把握了新常態的特徵,對於明確全面深化改革的目的,堅定全黨和全國人民的信心,保證改革的正確方向具有重要意義。生産力標準是衡量社會進步的最高標準,社會各方面和領域的標準必須體現和服務於這個標準。圍繞發展生産力,圍繞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來部署改革,改革的方向就會更明確。習近平指出:“社會主義的根本任務是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産力。在全面深化改革中,我們要堅持發展仍是解決我國所有問題的關鍵這個重大戰略判斷,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推動我國社會生産力不斷向前發展,推動實現物的不斷豐富和人的全面發展的統一。”改革需要堅持一個底線,這就是千方百計提高人民生活水準,讓全體人民共用改革發展成果。十八屆三中全會強調,全面深化改革要“以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為出發點和落腳點”。這就指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最終指向,就是要增強改革的人民性,讓人民群眾有實實在在的獲得感。習近平指出:“人民是歷史的創造者。要堅持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作為推進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讓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唯有如此改革才能大有作為。”

  

[責任編輯:李學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