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財政部公佈《關於開展海南離島旅客免稅購物政策試點的公告》,公佈了免稅購物離島次數、金額、數量和離島免稅政策實施流程。
離島免稅購物次數:非島內居民旅客每人每年最多可享受2次離島免稅購物政策,島內居民每人每年最多可以享受1次。旅客購物後乘機離島記為1次免稅購物。島內居民旅客身份以居民身份證簽發機關為主要依據進行認定。
免稅購物金額、數量:離島旅客(包括島內居民旅客)每人每次免稅購物金額暫定為人民幣5000元以內(含5000元),即單價5000元以內(含5000元)的免稅商品,每人每次累計購買金額不得超過5000元,購買免稅商品數量範圍為首飾、工藝品、手錶、香水、眼鏡(含太陽鏡)、絲巾、領帶、毛織品、棉織品、鞋帽、皮帶、箱包、體育用品等商品均為2件,化粧品、筆、服裝服飾、糖果等商品均為5件,小皮件為4件。此外,旅客在按完稅價格金額繳納進境物品進口稅的條件下,每人每次還可以購買1件單價5000元以上的商品。
離島免稅政策主要實施流程包括:離島免稅店進口免稅商品,離島旅客在店內選購付款,免稅店根據旅客離島時間運送貨物至機場,旅客在機場隔離區提貨並乘機攜運離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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