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記者從四川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獲悉,經過一個多月的聯調測試,四川省公安交警部門與四川保監局共同開發建立的保險數據交換平臺已實現與酒後駕駛相關駕駛人、車輛數據的對接傳輸,截止7月底,有34起因酒駕相關違法行為致其機動車次年的交強險費率上浮。
為進一步加大對酒後駕駛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促進機動車駕駛人增強交通安全意識和法制意識,按照公安部、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的要求,四川省公安廳、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四川監管局(以下簡稱“四川保監局”)結合四川實際,下發了《關於實施酒後駕駛與機動車交強險費率聯繫浮動制度的通知》,從今年5月1日起實施酒後駕駛與機動車交強險費率聯繫浮動制度。
隨後,四川省公安廳交警總隊與四川省保監局共同開發建立了保險數據交換平臺,經過1個多月的聯調測試,正式實現與酒後駕駛相關的駕駛人、車輛數據對接傳輸。截至7月下旬,省公安廳交警總隊通過數據傳輸平臺成功向四川省保監局保險平臺傳輸與酒後駕駛相關的違法資訊1905條,其中酒後駕駛違法資訊1445條、醉酒駕駛違法資訊460條。從而為實現因酒駕相關違法機動車交強險費率浮動提供了保障,從四川省保監局資訊反饋,從5月1日至今,四川省已有34起因酒駕相關違法行為致被駕機動車輛次年的交強險費率上浮。(盧學民 記者 李京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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