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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長春:保護髮展文化遺産 建設共有精神家園

2011年06月03日 22:08:25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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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前,黨和國家各項事業發展站在了一個新的歷史起點上,我國社會主義文化建設面臨著進一步繁榮發展的良好機遇。加快文化遺産保護和發展的步伐,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迫切需要,是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傳播社會主義先進文化、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的迫切需要,是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的迫切需要,是增進民族團結、維護國家統一和社會穩定的迫切需要,是提高國家文化軟實力、增強中華文化國際影響力的迫切需要,是維護世界文化多樣性和創造性、促進人類共同發展的迫切需要。必須清醒地認識到,與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新要求相比,與人民群眾日益旺盛的精神文化需求相比,與傳承中華文明的事業需要相比,保護、發展文化遺産的任務依然十分繁重。我們必須充分認識文化遺産事業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自覺肩負起歷史和時代賦予我們的神聖職責,堅持服務於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堅持“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針和“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非物質文化遺産工作方針,堅持以人為本、服務群眾,堅持與時俱進、開拓創新,加快推進文化遺産強國建設,在新的起點上推動文化遺産事業實現新的跨越。

  第一,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不斷提高文化遺産事業對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經濟社會發展是保護、發展文化遺産的基礎和前提,保護、發展文化遺産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內容和有力支撐。加強文化遺産的保護和發展,對於改善生態環境、優化城鄉面貌、彰顯地域魅力、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要作用。特別是文化遺産作為文化産業和旅遊産業的重要資源,在培育國民經濟新的增長點、帶動現代服務業發展等方面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對促進經濟增長、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貢獻越來越大。要把保護、發展文化遺産與促進經濟發展結合起來,合理利用文化遺産的寶貴資源,加快發展文化産業,積極開發旅遊業,打造國內外知名的文化和旅遊品牌,提高衍生産品和配套服務品質,使文化遺産成為促進經濟發展的新亮點。要把保護、發展文化遺産與城鄉建設結合起來,既加強對文化遺産的搶救保護,又充分展示城鄉蘊藏的獨特歷史文化內涵,並在新的歷史條件下不斷豐富和發展,增強城鄉的吸引力和影響力。要把保護、發展文化遺産與改善環境結合起來,不僅注重對文化遺産本體的保護,還要關注對文化遺産依存的生態環境的保護,通過國家考古遺址公園、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等模式,既實現對文化遺産的整體性保護,又為人民群眾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

[責任編輯:孫金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