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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法機關聯合發佈辦理刑事案件的證據規則

2011年06月03日 22:08:39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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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

國家安全部司法部聯合發佈證據規則

強調確保每一起案件經得起歷史的檢驗

  5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和司法部聯合發佈了《關於辦理死刑案件審查判斷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和《關於辦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要求各級政法機關以對人民負責、對歷史負責的態度依法履行職責,嚴格執行刑法和刑事訴訟法,依法懲治犯罪、保障人權,確保辦理的每一起案件經得起歷史的檢驗。

  完善刑事訴訟證據制度,是中央確定的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牽頭,中央政法機關經過深入調研論證,制定的兩個《規定》,對司法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特別是死刑案件提出了更高的標準、更嚴的要求。這是我國刑事司法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是我國刑事訴訟制度進一步民主化、法治化的重要標誌。

  從總體內容和框架來看,兩個《規定》與時俱進,對我國刑事訴訟證據制度有重要創新。《關於辦理死刑案件審查判斷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不僅規定了刑事訴訟證據的基本原則,細化了死刑案件的證明標準,還進一步嚴格規範了對各類證據的收集、審查判斷和運用。《關於辦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不僅強調了採用刑訊逼供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言詞證據,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還進一步對審查和排除非法證據的程式、證明責任及訊問人員出庭等問題進行了具體的規範。切實把兩個《規定》貫徹好、執行好,對於提高執法辦案水準,預防冤錯案件的發生,必將發揮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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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田雲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