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財政廳11日確認沈浩為因公犧牲,並在全省財政系統開展向沈浩同志學習活動。
沈浩1986年學校畢業後分配至安徽省財政廳綜合處工作,歷任省財政廳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副調研員等職,2004年2月作為省財政廳優秀年輕幹部下派至鳳陽縣小崗村任黨支部書記,今年11月6日在小崗村不幸辭世。
安徽省財政廳11日發出《關於確認沈浩同志為因公犧牲的決定》。《決定》寫道:2006年底,沈浩任期即將屆滿時,在小崗村98戶農民強烈挽留下,沈浩義無反顧地選擇繼續留任,成為當時全省唯一連任兩屆的下派幹部。6年來,他以振興小崗為己任,帶領小崗村群眾嘔心瀝血求發展,凝心聚力奔小康;他舍小家、為大家,始終把群眾利益放在心上,一心撲在了小崗村;他不畏艱辛,迎難而上,敢於突破,勇於創新,大力弘揚小崗村精神,為加快小崗村發展做出了突出貢獻,得到了各級組織充分肯定和小崗村廣大幹群一致好評,先後榮獲全國農村基層幹部“十大新聞人物”特別獎、安徽省第二批選派幹部標兵、安徽省改革開放“三十人三十事”先進個人、“全國百名優秀村官”等榮譽稱號。
安徽省財政廳認為,沈浩的業績,生動詮釋了一名新時期黨員的崇高境界,他那種對黨忠誠、一心為民的堅定信念,愛崗敬業、恪盡職守的高尚情操,任勞任怨、樂於奉獻的無私情懷,艱苦樸素、勤儉節約的優良作風,為人正派、忠厚老實的高尚品德,永遠值得學習,決定在全省財政系統深入開展向沈浩學習活動。
根據安徽省民政廳、人事廳、財政廳《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人民警察、民主黨派和人民團體的工作人員因公犧牲、病故審批確認及一次性撫恤金髮放問題的通知》有關規定,經財政廳黨組研究決定,確認沈浩為因公犧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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