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是張愛玲的生日,今年是她誕辰95週年。而最近又有一部她的遺作在大陸出版,使得我們有機會能以“讀”的形式去紀念她。這部作品就是她用英文寫作,以張學良與趙四小姐愛情故事為主線的小説《少帥》。
一本僅有七章,英文約2.3萬字的小説,從找定譯者、著手翻譯到最終出版,竟用了三年時間!考慮到翻譯張愛玲作品的不易(既要英文水準好又要熟悉張愛玲),宋先生找來了本來就是張迷、自己也在做翻譯的鄭遠濤先生。翻譯很快出來,大約用了三四個月,修訂卻做了很久。用馮睎乾先生的話説就是修改了“無限次”,“他譯完,我校,他再譯,我又再校,好像永遠也做不完。”結果是宋先生只得“給他們一個限期”。而馮先生把自己梳理張愛玲為寫小説參閱的書籍、核實相關史實的過程,比喻成“福爾摩斯查案”:“自己也好像在寫小説,因為正在詮釋別人怎樣詮釋一些事;當你詮釋時,你已加入了個人的文學想像,再去詮釋那作品,便成了雙重想像。就是在一個想像的世界中,再想像另一些東西,這本身就是一種文學創作,最後好像在寫偵探小説,只不過是用歷史人物做角色,他們有的真實有的虛構,並以文學批評為背景。”
——《少帥》編輯手記
關於《少帥》
《少帥》是張愛玲以張學良與趙四小姐的愛情故事為藍本,耗費十年以上的時間蒐集資料而撰寫的小説,最後卻因為種種原因未能完成,一直是文壇的一大懸念 與遺憾,如今,這部傳聞已久的神秘作品,在張愛玲文學遺産執行人宋以朗的努力下,終於得以呈現在所有讀者面前。張愛玲利用小説的形式,透過深富「人生味」 的歷史軼事來描繪「另一個時代的質地」,也隱隱透射出她自己的影子。《少帥》可以説是張愛玲最後一部未曾刊行的小説遺稿,從今而後,將再也沒有其他重大作 品可以出土了,本書之珍貴,也由此可見一斑。
故事始於正值軍閥時期的北京,十三歲的週四小姐戀上了瀟灑不羈的少帥。在一次帥府宴會中,少帥主動贈予週四小姐一把扇。他們很快地戀愛了,彷彿這是件再自然也不過的事。
大時代的紛擾也無法阻擋彼此的綿綿情意,風流倜儻的少帥和嫻靜純真的四小姐,他們之間的愛情既內斂又奔放,既婉約又灼熱,就像正在轉變的中國,渴望嶄新的未來,卻也無可避免地守舊。然而,在這深宅後院裏,又將會有什麼樣的考驗等待著他們?……
1964年小説寫出約三分之二,1966、1967年在給朋友的信中她還表示要繼續寫下去,後因種種原因未能完成。現存英文打字稿八十一頁,共七章,約2.3萬字。
在這部寄託遙深的小説裏,張愛玲承繼含蓄蘊藉的古典小説傳統,以一貫擅長的如工筆畫般的細膩筆觸,講述了在“荒廢、狂鬧、混亂”的大時代裏,少帥和週四小姐似真如幻、無望而又亙古如斯的愛情故事。時代的車轟轟地往前開,外面的世界亂糟糟的,但透過四小姐的窗口望過去,他們是僅有的兩個人:她沉浸在這樣的剎那,以為那就是永恒;她身不由己地加入延續千年的愛情長程,卻發現自己淹沒在面目模糊的女性隊列中……
少帥故事我自從1956年起意,漸漸做到identification地步,三年來我的一切行動都以這小説為中心。
——張愛玲
小説題材太好了,大時代背景,時代造成的英雄人物,然後有一段始終不渝的愛情故事。
——宋淇
其實在我看來,要去先讀讀《傾城之戀》,兩部小説是有關聯的。在《傾城之戀》這個愛情故事裏,范柳原和白流蘇其實是沒有前途的,但一場戰爭成全了他們。同樣,少帥與四小姐也是沒有前途的,他們之間可以有一段情,但不可能過一生,結果因為一場事變,成全了他們。
——宋以朗
《少帥》就是這樣一本深入淺出充滿夾縫文章的書。它每處細節都體現著整部小説的主題,仿佛一個碎形(fractal),一花一宇宙,一字一菩提。在張愛玲筆下,歷史也許只是一場幻影,唯有人的無明愛欲才是永恒。在這層意義上,《少帥》其實已經寫完,卻永遠不可能讀完。
——馮睎乾
《少帥》摘句
現代史沒有變成史籍,一團亂麻,是個危險的題材,絕不會在他們的時代筆之於書。真實有一千種面相。
娉娉嫋嫋十三余,
豆蔻梢頭二月初。
春風十里揚州路,
卷上珠簾總不如。
她覺得自己隔著一千年時間的深淵,遙望著彼端另一個十三歲的人。
她一動不動,迎風光裸著。他的手臂虛虛地籠著她,仿佛一層粉膜。她惘然抵抗著。他一定也知道是徒然。由於他們年歲的差別,他很早以前就娶了親,猶如兩人生在不同朝代。她可以自由愛戀他,仿佛他是書裏的人。
他愛她。隨他們説媒去,發生什麼她都無所謂了。他愛她,永遠不會改變。居然還是下午,真叫人驚異。舞臺上的鑼聲隱隱傳來。她寂寞得很,只能去觸摸遊廊上的每一根柱子每一道欄杆。又拐了個彎,確信他不會看見之後,她的步子跳躍起來,只為了感受兩根辮子熟悉的拍打落在肩膀上,不知為何,卻像那鳴鑼一樣渺茫了。
在一個亂糟糟的世界,他們是僅有的兩個人,她要小心不踩到散落一地的棋子與小擺設。她感覺自己突然間長得很高,笨拙狼犺。
《少帥》真幻
——宋以朗、馮睎乾、郭梓祺三人談
宋以朗:張愛玲遺産繼承和執行人
馮睎乾:張愛玲研究者
整理考證:福爾摩斯探案般的三年
郭:你們是何時開始的?
馮:張愛玲寫三年,我們便寫三年。
宋:那即是二○一一年。有些人很憎我,説我把張愛玲的東西藏起來,幾年才放一本出來,像“擠牙膏”一樣。但我覺得出版《少帥》頗難,要計劃整個過程。她之前的《易經》和《雷峰塔》都是自傳體小説,如要找人寫序很簡單,到臺灣找張瑞芬教授就是,因她研究張愛玲,清楚她的個人歷史。出版張愛玲《老人與海》譯本時,找了住在美國的高全之寫序,也容易。
到《少帥》就麻煩了。有些人看過,説小説好像不符事實,那便要先查清楚事實。接下來,不符事實處就要思考因由了。是否張愛玲的工夫不足?抑或她是刻意寫成這樣?如刻意,又為了什麼?我當時想,找人寫序要求很高,該找什麼人呢?找個張愛玲專家,他對張學良或不熟悉,如我要求他核實歷史事實,是要很大工夫的,他也不一定願意投放時間。如果找個歷史專家,他又不熟張愛玲。我覺得沒現存的人是兩門都可以的,唯有逼馮睎乾,跟他説麻煩你了。
馮:其實我兩門學問也不懂的。
郭:但我在《少帥》附錄文章,看到你蒐集資料的過程,如試圖找回張愛玲那幾年可能讀過的書和雜誌,就覺得不能想像,簡直是大海撈針。
馮:是不能想像的。
宋:最初不知如何開始,我先到書店,看有什麼張學良的書,一見便買。
馮:可是張愛玲有未讀過這些書,這是最大問題。
宋:過程中,覺得張愛玲提過的一本書很重要,便去找,那就是 Donald of China。
馮:那時發現在理工圖書館有一本,因為是參考書,不能外借,所以我直接在那裏複印了全書,然後馬上寄給在北京的翻譯鄭遠濤,跟他一起讀。
郭:張愛玲在信中曾説,這書其實寫得不好,是嗎?
宋:八卦的內容多的是。
馮:這是Donald親自憶述,當然也有些內容可能是錯的,正如張學良的口述史也會出錯。
宋:但你問怎樣尋找數據前,應先問為何要尋找。
郭:那原因是什麼?
馮:一開始,宋生只是説,書出來時不要給人告誹謗。他怕張學良的家人質疑,張學良與未成年少女發生關係,因為小説寫週四小姐當時只有十三四歲。你又怎知道這些是真的?故需比對史實和小説,原本打算寫一篇前言,説明內容大多虛構,以免被人説是誹謗罷了。
宋:要不就是明知故犯説你誹謗,要不就説你的調查工夫做得一塌糊塗,或根本沒做。
馮:所以要核對事實。開始時,只想説清這問題,所以把重點放在歲數。必須先弄清楚,趙四與張學良到底何時相識。問題是,他們事實上何時認識,張愛玲也未必清楚,那便要考查她到底看過什麼,怎樣處理那些史料,從而找出她的角度。
我考究週四小姐的年齡,不是因為受了紅學的影響,專門研究年齡和年份,其實我對此並無興趣,但因要寫這篇自辯文章,才從這古怪的角度入手。但這樣寫,文章肯定乏味無比,誰會對這些年份有興趣?
要把這如狀書一樣的文章稍稍改換,就想到用一個文學批評的包裝,另找一更深的角度。考證完了,對我了解文本或者詮釋小説,又有什麼關係嗎?過程中,我發現有點像福爾摩斯查案一樣,自己也好像在寫小説,因為正在詮釋別人怎樣詮釋一些事;當你詮釋時,你已加入了個人的文學想像,再去詮釋那作品,便成了雙重想像。就是在一個想像的世界中,再想像另一些東西,這本身就是一種文學創作,最後好像在寫偵探小説,只不過是用歷史人物做角色,他們有的真實有的虛構,並以文學批評為背景。我到後來才發覺可以寫這樣的東西出來,覺得有趣,越近尾段越有意識,但開始時並沒想過。我在文中也暗示了我正在做這種小説創作 ,不知道其他人能否看出。
郭:找數據方面又如何?
馮:其實很簡單,首先要縮窄範圍。《少帥》是張愛玲在一九六三年前後寫的,你看她之後的書信,本想繼續寫下去,但沒動筆。你可假設,一九六五後出版的所有關於張學良的書都不用理會,然後便可到圖書館找有哪些相關的書是此前出版的,不論中文或英文,都可看看書目,我發覺也不算太多。
然後,再看看她信裏有否提過一些宋淇寄給她的書,也不太多,Donald of China一定有,但其他那些我又怎樣找回來?就只是碰運氣。
郭:我見你在文中找了好些舊日的《春秋》雜誌來做考證,過程困難嗎?
馮:《春秋》可到中央圖書館看,很齊全。説起來我與《春秋》也有淵源。我幾年前到過“春秋雜誌社”學古琴,在彌敦道,那時還未幫手做《少帥》的工作。我喜歡那裏的舊書,後來看到張愛玲在信中提及有人把《春秋》寄來,便知道是什麼。
那年代寫民國軼事的書其實有限。你可想像,當時很有名的《春秋》雜誌專講民國軼事,而且海外有分銷,如張愛玲想收集這方面的資料,不可能不讀。最初便想,張愛玲是在華盛頓讀到,抑或有人寄給她?按推斷,應該是有人寄給她的。我看了各期《春秋》的目錄,再比對內文,發現張愛玲有不少內容是直接從那裏拿過來的,於是可以確定,她也讀過那幾期。把範圍收窄,再隨機搜索,當然也有沒用的,譬如徐鑄成在《金陵舊夢》也寫過張學良,但跟《少帥》無關,便沒放進文章。
郭:但你是純粹想知道,張愛玲所用的材料是從哪來?
馮:否則你怎知道,十三四歲這件事,到底是她虛構,還是取材于其他數據?這很重要。如果是誹謗,你要看看是否有一個版本曾提及趙四十三四歲已認識張學良,併發生關係。我確定是沒有的。
沒有的話,這明顯就是張愛玲虛構。要想她為何要這樣虛構,就變成一個很有意義的問題了。所以,工作其實不是印證歷史和張愛玲的版本,而是印證張愛玲讀過的版本和她寫的版本,那才有意義。不過我也要知道歷史事實是怎樣的,這就成了幾重工夫。
所以我第一重意思,不過是當自己是歷史學家,去看那時候的這段愛情故事,看看能否還原其本來面目。另一重更有意義的工夫,就是看看張愛玲怎樣處理她看到的數據。
翻譯修訂:不學張愛玲,又似張愛玲
郭:翻譯的情況如何?
馮:宋生識得鄭遠濤,他曾來訪問。
宋:他那時是張愛玲迷,知道我手上有很多東西,問我可否給他看。他最有興趣的是張愛玲和她姑姑的書信,我就影印了一些給他。譬如一封説她姑姑在八十年代,第一次想起可以聯絡張愛玲。以前因為“文革”,很避忌,尤其那屬於海外關係。鄭遠濤後來據此寫過一篇文章。後來我知道他在做翻譯,譯他自己喜歡的書,如《波斯少年》。
開始計劃出版《少帥》時已知需要翻譯。之前的兩本《雷峰塔》和《易經》,張愛玲有厚厚的打字稿留了給我父母,當時認為工程太大,不知怎麼辦,出版社就在臺灣幫我找人去做,效果不算很滿意,有時候也讓人煩惱。
都是張愛玲衰,因翻譯是個臺灣人,沒法知道香港事,譯了出來,看來看去都不妥帖。譬如説,書中女主角在香港大學下山,接著乘電車,電車去的是Shovel Bay。Shovel是鏟,他就不懂譯,什麼是Shovel Bay?最初我也愕然,便做了些蠢事,找找香港到底有多少個Bay。三十個,逐個對,沒有一個是Shovel。再想想,發覺自己真笨,你乘電車從堅尼地城出發,在灣仔警署下車,那肯定就是向東行。究竟車頭牌上會寫什麼?可以是灣仔,北角,筲箕灣。“筲箕”這兩個字,英文沒有,便明白了。我明白譯這些難度很高,但也先不要理會,總有人能幫忙。
譯本裏有其他東西讀來不太舒服,不過當時要找翻譯也困難。現在譯《雷峰塔》和《易經》的趙丕慧其實已是第二個。第一個是張愛玲迷,熟知其事,但第一本未譯完就投降,為什麼呢?張愛玲上了身。她變成了書裏面的張愛玲,父母想跟她溝通也不行,哈哈。
郭:那麼恐怖?
宋:這是真的。
馮:怎麼沒聽你説過?之前聽過你説類似的版本,但“上身”好像不過是個比喻。
郭:關於這也可以寫一部小説。
馮:這一定要寫,我從未聽過。
宋:趙丕慧是第二個。不同的是她不熟悉張愛玲,為此找了很多張愛玲的書來讀,然後才開始。到了《少帥》,我認為這不是辦法,不如找鄭遠濤試試。
郭:那現在鄭遠濤譯《少帥》更似張愛玲嗎?
馮:沒特別説似不似,因學一學還麻煩。我研究過張愛玲怎樣寫,發覺如你學她,別人隨時以為你錯。她用的中文有時反而不太好,你看她英譯中那些作品,特別易看出問題。不過那些問題不重要,只是有點怪而已。張愛玲寫就沒問題,因那是張愛玲,怪也覺得是高手。但如你學她,別人就不覺得你是高手,只覺得你怪。
馮:舉個例子,我們商量了很久:“She herself had been in love a long time.”你會怎麼譯?
郭:“她早就戀愛了”?
馮:但意思就變成她正在拍拖了,但文中的她是沒拍過拖的。我們最初討論時説,如這樣譯,便分不出她拍過拖沒有。鄭遠濤也説,當張愛玲寫“戀愛”時,只在有對象時才用,故這樣就譯不出原句的意思,因這是她單方面幻想出來的。還可怎樣譯?翻譯就曾説“她自己早就愛上了”。
郭:不是更需要對象?
馮:對,故又有“她自己早就愛著了”,但都不好。然後説到,“fall in love”不就是“墮入愛河”?但那是張愛玲會寫的嗎?
郭:但英文又不太像,只是 “in love”。
馮:對,故餘下來中文可表達的話,便只有“情竇早開”,否則就沒法譯。不過,我後來發現,以為“墮入愛河”是瓊瑤才會寫、張愛玲不會用的想法是錯的。她用過,你看看,在《色,戒》這裡:“這樣的女孩子不大容易墜入愛河,抵抗力太強了。”問題是,《少帥》這處可用嗎?我又覺得不行,因《少帥》裏是一個短句直落,這 “in love”很重要,不宜用“墮入愛河”這種套語去譯,會很刺眼,也把這套語放大了。《色,戒》那句意思複雜點,是強調她扺抗力強了,故當張愛玲用套語時,那一定不是句子的重心。如果《少帥》這樣譯,就很不像張愛玲了。
所以翻譯就要考慮這些問題,一句也要反覆思量。就算張愛玲自己譯也一樣難,因她也會受中文的限制,但她可隨時把整句改換,你也知道,張愛玲譯自己東西時有很多改動,但我們改不得。
郭:結果譯了多久?
馮:其實譯得很快,約三四個月,不過修訂卻做了很久。他譯完,我校,他再譯,我又再校,好像永遠也做不完。
宋:結果就要給他們一個限期,不理他們怎麼改。
郭:翻譯總共改了多少次?
馮:無限次。再舉一例。書中週四小姐曾引用成語 “change and die”,表示老帥封大元帥是凶兆 。這成語,你覺得中文是什麼?鄭遠濤問我,我也不知道,可能是很舊的説法,因他住北京,便叫他問問北京的老人,也找不到。上網google當然也沒有。 “change and die”可有幾多種變化?“變則死”?“變則亡”?都查不到。
兩年後,我在中華書局偶爾看到幾本成語辭典,收錄了不少舊日的成語,翻了翻,查到一句:“變古亂常,不死則亡。”就是這句嗎?好像不似,但想了想,正因不似才一直找不到,似反而早就找到了。相差真很遠嗎?你想想,把這八字譯作英文會是什麼?“不死則亡”不就是die, “變古亂常”可譯得長些,但就不能和die對稱了,故很可能簡譯作change,略去的意思也不多,因“變”和“亂”相近。鄭遠濤聽後覺得太文縐縐,但成語不少都如此,“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不也很文雅?雖然最終仍不肯定,但這句好像最似,無論如何比“變則死”好,因那是沒根據的。
修訂翻譯的同時,又發現張愛玲用了很多西方典故和雙關語,這些如何處理好呢?我便嘗試將它們融入到我那篇考證文章中。一邊校讀譯文,一邊對小説有更深的看法,便再修改我的文章,然後又對原文有更深的看法,如是者一路改下去,愈寫愈長,很多想法最後都要濃縮成文章後的附注。
英文寫作:不想做另一個林語堂
郭:看《少帥》時發現,不少地方跟張愛玲其他小説重復,似乎她有很多東西儲了下來,然後中文英文轉換地寫出來。
宋:她有些很喜歡的句子。先寫進一本小説,誰知不能出版,或沒有寫成,接著在下一本,便不擇手段一定要用那句,怎知道那本也出不成,哈哈,再下一本總之要塞進去。譬如説她寫祖父祖母,“靜靜地躺在我的血液裏”這句,我查過,她用了四次,以前三次都不能出版。
馮:《少帥》有些句子是從《異鄉記》來的,故初時可能是從中文變出來,但有些又再變回《色,戒》的句子,即是中文變英文,英文變中文。
郭:這過程可以橫跨十幾二十年。
宋:講個題外話,有些張愛玲的事,純粹是好運地知道。如她在語錄説,有些人在幕後幫手做事,寫了八個字:“有口難言,無奇不有”。誰知道在説什麼?幸好我在家裏見過爸爸有個劇本叫《有口難言》,用筆名寫的。還有媽媽翻譯過一本英文書,叫《無奇不有》,又是用筆名。張愛玲那句,是説他們二人用筆名,在幕後操縱。
馮:故還有一句 “人在幕後戲中戲 ”,在這八字之前。
宋:那劇本和書我都有,是幸運,外面的張愛玲專家,都不會記得這些。那個“無奇不有”根本無人知道,因為又不是一本好書。但我家裏有四本,為什麼呢?當然是因為自己有份。
郭:剛才説,張愛玲幾本背景比《少帥》簡單的小説,在國外出版也艱難,故我不明白《少帥》為何還會那麼複雜,尤其如第六、七章寫軍閥混戰,美國讀者簡直不可能明白。她的信心從哪來呢?何況她還用了那麼多時間寫。
馮:回到根本問題,她為什麼要寫這樣的小説?如果她想寫歷史小説,會寫到人人都明白,像林語堂那種方法。你覺得她真的想別人明白那些事嗎?
你要知道,她不喜歡寫不真實的東西,她本身就欣賞真實之美,所以想加多一點細節,來保留那個世界的質地。還有,你有否留意書中那些對話,往往無頭無尾,她不會先給你背景,故不論誰人在看,都要想究竟在説什麼。
郭:但人名真要那麼多嗎?如文中“方申荃”這些大閒角,跟説有“南邊的一位領袖”有何分別?我們都知她想影射誰,但對國外小説讀者來説,不會太複雜嗎?
馮:問題是,如不寫人名,用身份來代替,她會覺得假,是造作牽強的寫法,所以她不是從讀者的角度入手,考慮的不是易不易明,而是那寫法是否恰當;張愛玲雖想和林語堂競爭,卻不想做林語堂。如用林語堂的方法而成功,對她來説其實是失敗。她在《私語錄》也曾説,欣賞林語堂的中文遠多於英文。她明顯不想做另一個林語堂,雖然她知道那條路會較易成功。
馮:她最欣賞的是《海上花》,幾年後就譯了出來,介紹給西方讀者。她知道《海上花》不會很多人欣賞,只是覺得西方批評家多,總會有幾個人知道她想做什麼,便夠了。《海上花》貼近她的美學觀,一眾角色蕩來蕩去,那麼多人名,就算中國人看也會頭暈眼花。
回到《少帥》,有些地方根本不是接著前面的事情來説,很難懂。這樣處理是為了什麼?其實她在告訴你:這些不是讀者需要知道的事情。她想你代入週四小姐,聽旁人的話時,就只覺得不可理喻。如要切實反映週四小姐的內心世界和處境,正需要這種方法,要令人不知道説的是什麼,所以張愛玲這樣寫,其實是刻意的。她不想太過火,令人抗拒,故也把無謂的東西簡化,不過始終有底線。
張愛玲用一些很細緻的工筆來描畫,但畫什麼呢,就是背景。譬如説現在有兩個人對話,她會把後面的東西畫得仔細,這也是《紅樓夢》的做法。後面畫得仔細,不是想你去注意,不過希望給你一個背景,去烘托前面的事情。背景馬虎,前面的事情就不能烘托出來。你説那些軍閥的事如此繁複,就可説出週四小姐當時身處怎樣的處境,會覺得多茫然──身旁的人都像一群紅母牛一樣,在做些古怪的儀式。書中就有這比喻。
張愛玲不斷強化這感覺,才有那種細緻的描述。我想對她來説,國外讀者能明白她的用意已經足夠,無須把歷史背景都考究出來,因這樣讀小説是很沒意思的。
歷史小説:實則是想建構一個世界出來
郭:那你們覺得《少帥》好看嗎?
宋:問題在於你追求的是什麼?如果有人給你這本小説,不告訴你作者是誰,你讀來會很疑惑。但如告訴你這是張愛玲寫的,看法就會完全不同,尤其是如你熟悉她,就會開始想其他問題,不只看小説本身,而會問她為何要用歷史人物做主角,這是她從未試過的,故《少帥》是否好看,很視乎你的角度。從她本人小説史的角度來看,《少帥》比《雷峰塔》有趣得多。
馮:我也覺得如此,《少帥》比《雷峰塔》寫得好多了。我比較喜歡她七十年代那四篇,覺得比她在上海所謂那黃金兩年好得多,不論技法和深度,都遠遠超越,也肯定高於《金鎖記》。有朋友説《色,戒》最接近“神”的境界,我很同意,李安拍的根本是兩回事。我最近又重看《色,戒》,因要寫篇文章比對其法文、英文、德文、義大利文譯本,故要逐字去讀,感覺跟先前很不一樣。她後期的著作如《相見歡》,多看幾次,便知道她的寫法,明白為何都不受歡迎。張愛玲已不再是想著出名,因那時她早已成了名。她初期寫的才多玩文字遊戲和金句,就像王家衛拍《一代宗師》,灑一堆金句,要你徵引要你記住。張愛玲的早期作品無甚深度,都靠比喻、機智、文采去吸引你,這她都做得一流,如王爾德一樣,水銀瀉地,所以立即出名。
但這是不持久的,不會因重看而加深理解。但她後期的作品,卻會因重讀而發現新的層次,如《色,戒》就是她中短篇中最好的,跟她原初用英文寫的 “The Spyring”已不一樣,雖説有些特務的情節是宋淇給她的,但那都不是最重要的,正如《少帥》中講張學良那些都非重點。重點是她如何處理材料,如何在上面加添自己的顏色,而效果總是含蓄,不著痕跡。是我想得太多嗎?不可能,你看她後來寫《小團圓》,以她一個這樣聰明的人,你覺得會愈寫愈差嗎?
她只是在玩另一遊戲,將先前的遊戲規則統統改掉了,但改完卻不告訴你,明明白白告訴你就沒意思了。很多人就覺得她已江郎才盡了。
郭:有趣。
馮:從《少帥》開始這時期便是如此,初看會覺得平淡,不知她想做什麼,是未修訂好嗎?但我曾刻意給一些女性朋友看,她們看完都覺得感動,不是因為歷史人物,那都可以跳過不看;而是為小説描寫女子初夜的段落而感動,覺得有共鳴,能反映她們的心態,有些人還説邊看邊哭,男性讀來當然會很不同。
張愛玲覺得這最值得寫,她在信中也講明《少帥》只是個 “framework”,我覺得她要借此框架説的,就是她的初夜。為何《少帥》用英文寫?你想想,不用英文很尷尬,如你是張愛玲,你也不會用中文寫初夜吧。就算講明不是她自己,讀者也會這樣猜,所以不會夠膽用中文。我覺得《少帥》就像緩衝,好預備用中文寫《小團圓》,才先用外語,跟不熟悉她的異鄉讀者表露自己真實的一面,寫最震撼她的經驗,而且那一定是真的--“用外語講真心話是特別真的。”你知這句是誰説的嗎?是黃子華。
所以我覺得她是想著自己,卻包裝成一歷史小説,重心則明顯是寫她的初夜,講女人的命運,後來到知道《少帥》出版不成,才寫《小團圓》,故你看《小團圓》寫床上戲許多跟《少帥》相像。以前她很少寫這些東西,《少帥》和《小團圓》卻都寫得露骨。
郭:對。
馮:回到好不好看的問題。我的角度是這樣的:好不好看,視乎你怎樣看。為何張愛玲在國際文壇的地位不高呢?那就要問,有多少外國學者會花大量時間讀她的書。如不花工夫看,或沒那些背景或知識,根本看不到細節,不會明白她想做什麼。不能正確地欣賞她,就沒法正確地評價她。
我甚至覺得,夏志清對《少帥》這些作品的評價可能也不高,因為他也未必會投入很多精神去讀。張愛玲花了大量工夫在細節,如不花同樣的工夫去讀,便難理解。正如我給你一首Horace(賀拉斯)的古羅馬詩, 因你不懂拉丁文,看不到他的文字遊戲,讀英譯只會覺得無聊,連説十行都單講飲酒。若你知道原文如何,他怎樣處理雙關語,調節音樂和節奏,整首詩便全不一樣,所以都要看細節。
張愛玲的作品翻譯後也是另一回事。中國讀者如只追看故事,也不會覺得好。但如你認真看,會發現她很多東西都是故意的。發現了她的意圖,便會覺得寫得好。跟四十年代不同,她已不想用金句去干擾你了,只想你慢慢看。如你看不明,我覺得她是心甘情願付出那代價的,不過她相信總有人會用心逐字逐字去看,雖然只是少數。
不是要寫那篇考證文章,我對《少帥》也不會感興趣。但寫下去,將所有細節研究了出來,便覺得很有趣味。所謂好不好看,通常是指學界最有地位的人覺得如何,一般人見學者説好便容易説好。那些學者為何會覺得好看呢?因為他們專門研究這東西,看得仔細。但有些作品本身是耐不住你去細看的。要在強光照射下還能抵受,而你能看出細節和紋理,才算好。從這角度,《少帥》寫得好。但如不用強光照,便是模糊一片,所以也註定大部分人會覺得不好看。也可以説,張愛玲其實在考驗你的耐性,要麼不看,要麼就花時間看。
反問你呢,讀完覺得有意思嗎?
郭:有一點覺得有趣,關於變與復不變,好像不是“現在”取代了“古老”,而是古老根本從沒離開,只是反反覆復如潮漲潮退,有幾處刻意將這古今並置,如寫到革命黨已拿著土槍土炮了,一個軍閥用的還是大刀隊,結果大刀隊都不敢下火車。又或寫北京城那守夜的鐘樓時,就提及新式時鐘,兩者在小説同時出現。男女的身分也一樣,書中女人的身份都是對應于男性的,不是妻子妾侍就是妓女,而男性的分類則是職級和成敗。到了現代,在革命之後仍是如此,分毫沒改變過。
另外有一依稀的印象,就是覺得《少帥》跟《色,戒》相似,有點“兩般疑幻又疑真”,而且都跟演戲有關,好像試圖尋找真實。
馮:但張愛玲似乎在説,很多真實,不過是你以為是真,而主角心底都知道不是真的。就如《色,戒》,王佳芝從珠寶店出來後,街上的人都像隔在玻璃之後,如同櫥窗裏的模特兒,行人甚至路過的車,對她來説都不是真實的。《少帥》也暗示了寫的都不真實,如少帥攬著週四時,週四便想,因為二人年齡上的差別,好像屬於兩個朝代的人,覺得少帥像是書中人,於是就可很勇敢去愛他;反而害怕少帥不明白,以為自己真的喜歡他,以為她真那樣夠膽和shameless。正因她覺得自己身處戲中,才如此放肆,但做出來又像在真實世界,我覺得便如double simulation,雙重的模擬。就如一個密室中,有一個人在行來行去,他跟自己説自己是瘋的,然後便如瘋子一樣行動。過了一會,他就再跟自己説,我痊癒了,變回正常。那他真是變回正常嗎?還是裝瘋的人扮正常?這是無可救藥的,很絕望,因表面上正常,但心底裏卻是裝瘋子再去扮正常,我覺得張愛玲寫的也是如此,主角覺得那些東西假,但都裝作他們都是真的,繼而又自覺那些倣真的事物很像虛構 ,那 “as if”因此是兩重的,很多東西因而都一層層走不出來。
《少帥》到最後也在把玩這點。如説到那英國人,想做海關騙錢卻給少帥趕走,很快就因分贓糾紛而給殺掉。週四小姐知道了立刻説,那是少帥最威武的一刻,之前中原大戰死了三十萬人,也只是如夢如幻,直至少帥在羅納面前贏了這洋人,才覺得最真實。那比喻簡真是金句:仿佛一場枕頭大戰,線頭裂開,飄了些雲霧出來。但寫下去卻筆鋒一轉,從真實的事,回到了這死去的英國人寫的第一本書,講的正是拳亂和搶掠,想不到他三十年後正正死在其中,所以一下子又像回到了書中,由真實返回虛假的世界,那書就像預兆。因此是由真去假,又由假去真再去假,不斷來回,令讀者和週四都分不清孰真孰假,或孰新孰舊。
郭:對。
馮:所以説,她也不是要找真實的東西,而是想建構一世界出來,像《色,戒》,我覺得像神的境界,因為那近乎一些 gnostic 的想法,覺得這世界是個神自己幻想出來的。《色,戒》所有東西都是王芝佳自己想出來的,完全像沒發生過,但幻想出來的東西卻可有很大影響。
這也是《少帥》的情況。一開始,無端有人拋些東西上洋臺,便很假;到最後,寫少帥帶著兩個老婆下飛機,説新中國已出現了,迎接新世紀,也很假。《少帥》從頭到尾,其實都在強調假而又像真這命題,歷史人物反為次要,卻有助烘托主題。張愛玲是一路收起這主題的,因為待你揭開幾層,自己發現,你才會覺得好看。
少帥
英文書名:The Young Marshal
作者: 張愛玲
譯者: 鄭遠濤
北京十月文藝出版社
出版年: 20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