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制定印發《農業部督促檢查工作管理辦法》
《辦法》明確提出了加強農業部督促檢查工作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指出督促檢查工作要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推動黨中央、國務院以及農業部關於農業農村經濟工作的重大決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貫徹落實,促進農業農村經濟又好又快發展。遵循實事求是、突出重點、講求時效、保證落實的原則,切實做到事事有著落、件件有結果。
《辦法》對督促檢查的工作責任、工作制度、辦理時限、隊伍建設等作出了明確規定,全面系統地規範了農業部各單位開展督促檢查工作的職責任務和基本要求。
《辦法》特別指出了落實辦理督查事項的時限要求。重大決策和重要部署的督查督辦事項,有明確時限要求的,按督查通知要求的時間和實施方案確定的完成時限報告辦理結果。年度性工作任務,原則上每半年報送一次階段性進展情況,年底前報告落實進展情況;中共中央、國務院和部領導有特殊要求的按規定時間及時報送。
《辦法》要求,各單位要切實抓好督促檢查工作的報告、通報、聯繫、責任等制度的落實。同時明確規定將督促檢查工作開展情況納入領導幹部年度考核和農業部文明單位評比內容。
今年以來,農業部著力構建了《農業部督查》平臺,並將進一步加大力度,切實增強督查平臺的權威性和時效性。同時,農業部還開通運作了督查管理系統,督促檢查工作的效率和服務水準有了明顯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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