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畢業生“三年百萬”見習計劃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七部門就高校畢業生就業
見習工作下發通知實施“三年百萬”見習計劃
記者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獲悉,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進一步做好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見習工作,提升高校畢業生就業能力,近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工業和資訊化部、國資委、國家工商總局、全國工商聯和共青團中央下發通知,實施“三年百萬”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計劃。
“三年百萬”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計劃的總體目標是:2009年至2011年,組織100萬離校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拓展和規範一批用人單位作為高校畢業生見習基地;進一步完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見習制度;通過努力,提高參加見習的高校畢業生的綜合素質和就業能力,豐富工作經驗,增強市場就業競爭力。計劃任務為2009年30萬人,2010年35萬人,2011年35萬人。
《通知》明確,見習單位要有較強的社會責任感,管理規範,能夠持續提供一定數量的見習崗位。見習單位的行業分佈應優先考慮當地重點發展的優勢産業,同時盡可能吸納不同行業的企事業單位參加。見習單位提供的見習崗位,應具備一定的技術含量和業務內容。見習單位應明確每年度所能提供的見習崗位數量、崗位職責、崗位要求和見習時間等有關內容。見習單位應能夠為參加見習的高校畢業生提供部分基本生活補助,並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嚴格見習管理。見習之前,要指導見習單位和參加見習的高校畢業生簽訂就業見習協議。見習期間,見習單位應指定專人加強對見習人員的工作指導,努力提高見習品質;加強對見習人員的管理,維護見習人員的合法權益。高校畢業生見習期間由見習單位和地方政府提供基本生活補助。高校畢業生在同一單位見習時間一般為3-12個月。見習期間或期滿後被見習單位正式錄用的,單位應及時與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
在見習服務方面,各地要通過多種渠道,加強見習資訊發佈。見習之前,各地要積極為參加見習的高校畢業生開展職業指導,對見習單位開展政策宣傳。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人才服務機構應及時組織雙向選擇活動,並在見習期間,為參加見習的高校畢業生免費提供人事檔案託管服務。見習期滿未被見習單位錄用的高校畢業生,可繼續享受政府提供的免費就業資訊和各類就業服務。
《通知》要求各地要層層分解見習任務,落實責任部門。要重點組織離校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參加見習,並積極探索對尚未離校的應屆高校畢業生開展見習。
關於印發三年百萬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計劃的通知
人社部發[2009]3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人事、勞動保障)廳(局)、教育廳(教委)、工業和資訊化廳(局)、中小企業廳(局、辦)、國資委、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聯、共青團: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9]3號),進一步做好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見習工作,提升高校畢業生就業能力,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工業和資訊化部、國資委、工商總局、全國工商聯和共青團中央共同制定了《“三年百萬”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計劃》,決定自2009年至2011年,用3年時間組織100萬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現將《“三年百萬”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計劃》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情況,落實目標任務,制定工作方案,抓緊組織見習單位的申報和認定,做好計劃的組織實施工作。請各地于4月底前將具體承辦部門聯繫人和聯繫方式、工作方案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就業促進司。
聯繫人:楊穎琳 高婷
聯繫電話:010-84201537、84202539(傳真)
Email:yangyinglin@mohrss.gov.cn,gaoting@mohrss.gov.cn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教 育 部
工業和資訊化部
國務院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
共青團中央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日
“三年百萬”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計劃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把高校畢業生就業擺在當前就業工作的首位,充分發揮政府有關部門、社會各方面的力量,幫助離校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通過就業見習提升就業能力,儘快實現就業。
二、目標任務
總體目標:2009年-2011年,組織100萬離校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拓展和規範一批用人單位作為高校畢業生見習基地;進一步完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見習制度;通過努力,提高參加見習的高校畢業生的綜合素質和就業能力,豐富工作經驗,增強市場就業競爭力。
計劃任務:2009年30萬人,2010年35萬人,2011年35萬人。
三、工作內容
(一)確定見習單位。各地要在現有見習單位的基礎上,根據當地高校畢業生就業形勢和見習任務需要,建立並拓展一批見習單位。確定見習單位的具體要求:
1.見習單位應具有較強的社會責任感,管理規範,能夠持續提供一定數量的見習崗位。優先吸納規模較大並有一定社會影響力的企事業單位作為見習單位;
2.見習單位的行業分佈,應優先考慮當地重點發展的優勢産業,同時盡可能吸納不同行業的企事業單位參加,以滿足高校畢業生的不同需求;
3.見習單位提供的見習崗位,應具備一定的技術含量和業務內容,以確保不同專業的高校畢業生提高技能水準和工作能力;
4.見習單位應明確每年度所能提供的見習崗位數量、崗位職責、崗位要求和見習時間等有關內容;
5.見習單位應能夠為參加見習的高校畢業生提供部分基本生活補助,並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在各地確定見習單位的基礎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將會同相關部門定期共同確定一批國家級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示範基地,統一掛牌,統一管理。
(二)明確目標任務。各地要按照《“三年百萬”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計劃2009年度目標任務安排》(見附件),層層分解見習任務,落實責任部門。要重點組織離校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在入學前戶籍所在地城市參加見習,並積極探索對尚未離校的應屆高校畢業生開展見習。有條件的城市可探索開展非本地戶籍高校畢業生和在校生的就業見習活動。
(三)組織參加見習。各地要對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情況進行摸底調查,制定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計劃,明確年度見習目標任務和工作安排。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組織開展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的登記工作,鼓勵和引導他們參加就業見習。有條件的省市,應建立就業見習網站或網頁,方便畢業生通過網路報名。
(四)加強見習管理。見習之前,要指導見習單位和參加見習的高校畢業生簽訂就業見習協議,明確見習期限、崗位職責、見習待遇、見習計劃安排,以及見習單位和見習人員的權利義務。見習期間,見習單位應指定專人加強對見習人員的工作指導,努力提高見習品質;加強對見習人員的管理,維護見習人員的合法權益,妥善處理見習期間産生的問題。高校畢業生見習期間由見習單位和地方政府提供基本生活補助。要發揮社會各方面積極性,積極探索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的社會化、市場化運作機制。見習期滿,見習單位應為見習人員出具見習證明,作為用人單位招聘選用的依據之一。高校畢業生在同一單位見習時間一般為3-12個月。見習期間或期滿後被見習單位正式錄用的,單位應及時與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見習時間可作為工齡計算。
(五)提供見習服務。各地要將見習工作納入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的整體工作。要通過媒體以及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人才服務機構等多種渠道,加強見習資訊發佈,公佈見習單位名單、崗位數量、期限、人員要求等有關內容。見習之前,各地要積極為參加見習的高校畢業生開展職業指導,要對見習單位開展政策宣傳,包括就業形勢、見習政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法規等內容。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人才服務機構應及時組織開展見習單位和高校畢業生的雙向選擇活動,並在見習期間,為參加見習的高校畢業生免費提供人事檔案託管服務。見習期滿未被見習單位錄用的高校畢業生,可繼續享受政府提供的免費就業資訊和各類就業服務;對有創業願望的,要提供項目開發、方案設計、風險評估、開業指導、融資服務、跟蹤扶持等“一條龍”創業服務。
(六)確定重點聯繫城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將確定一批高校畢業生數量多、見習工作基礎較好、見習規模較大的城市作為全國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工作重點聯繫城市。指導重點聯繫城市大膽探索,結合實際創造性地開展工作。組織經驗交流活動,以推動全國就業見習工作的開展。
四、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高度重視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工作,將其作為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的重要措施,加大資金投入和政策支援,確保見習工作順利開展。相關部門要加強對高校畢業生見習的組織管理,總結和推廣有效做法,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要建立見習統計制度,及時掌握工作進度。各地和有關部門已開展的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工作,可納入到“三年百萬”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計劃。
(二)明確職責分工。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工作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牽頭,教育部、工業和資訊化部、國資委、工商總局、全國工商聯、共青團中央共同組織實施。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做好見習的指導和協調工作,做好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登記、見習資訊發佈、見習單位的日常管理工作,以及見習過程的跟蹤管理和服務;教育部門要做好校園內就業見習政策宣傳工作,指導高校將就業見習作為就業指導的重要內容;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要推薦一批經營管理規範、效益和信譽好的中小企業作為見習單位,國有資産監督管理部門要組織一批國有大中型企業作為見習單位,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充分發揮各級個體勞動者協會、私營企業協會的作用,動員引導一批管理規範、經營穩定、信譽良好的非公有制企業作為見習單位,工商聯要組織一批信譽好、就業和社會保障制度健全的民營企業作為見習單位,形成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牽頭、有關部門協助配合的見習工作機制;共青團要繼續做好“青年就業創業見習基地”創建工作,組織實施青年就業見習活動,其中高校畢業生見習納入“三年百萬”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計劃。
(三)確保經費到位。各地要按照國務院要求,認真落實有關規定,確保見習期間的基本生活補助經費足額到位。見習期間,由見習單位和地方政府提供基本生活補助,保障高校畢業生見習期間的基本生活,具體標準和操作辦法由各地制定。
(四)開展評選表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工業和資訊化部、國資委、工商總局、全國工商聯、共青團中央定期對見習單位的工作情況進行考核和評價,對提供崗位數量多、崗位品質高、見習待遇好、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多的見習單位予以表彰和獎勵。
(五)做好宣傳工作。要廣泛動員社會資源,營造關心幫助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的社會氛圍。要大力加強輿論宣傳,採用各種形式,宣傳見習政策和意義,宣傳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後成功就業的典型。要大力宣傳行業、企事業單位開展就業見習的經驗做法,樹立見習單位的良好社會形象,以推動更多的用人單位主動承擔見習任務,促進更多的高校畢業生通過見習實現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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