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發佈09年3號公告批准蛹蟲草為新資源食品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公告
2009年 第3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和《新資源食品管理辦法》的規定,批准蛹蟲草為新資源食品,其用於食品生産加工時,應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定。
特此公告。
附件: 蛹蟲草
二○○九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 蛹蟲草
中文名稱 蛹蟲草
拉丁名稱 Cordyceps militaris
基本資訊 來源:人工培養的蛹蟲草子實體
種屬:子囊菌亞綱、麥角菌科、蟲草屬
生産工藝簡述 接種蛹蟲草菌種到培養基上進行人工培養,采收蛹蟲草子實體,經烘乾等步驟而製成。
食用量 點2克/天
不適宜人群 嬰幼兒、兒童、食用真菌過敏者
品質要求 性狀 金黃色子實體
蛹蟲草子實體 100.0%
腺苷 點0.055%
多糖 點2.5%
其他需要説明的情況 使用範圍:直接食用、酒類、罐頭、調味品、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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