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發打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等專項整治要求
關於印發《全國打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
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近期工作重點及要求》的通知
衛監督發〔2009〕2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辦公廳,衛生廳局,經委(經貿委、工業主管部門),公安廳局,監察廳局,農業(農牧、畜牧獸醫、漁業)廳(局、委、辦),商務主管部門,工商局,品質技術監督局,各直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食品藥品監管局:
為深入、紮實地推進全國打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以下簡稱專項整治)工作,根據《全國打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方案》(以下簡稱專項整治方案)和專項整治第二次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現將專項整治近期工作重點及要求(以下簡稱近期工作重點及要求)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執行。
附件:全國打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近期工作重點及要求
二○○九年三月六日
附件:
全國打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近期工作重點及要求
為深入開展全國打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工作,進一步加大第二階段清理整頓工作力度,提高專項整治工作的針對性,有效打擊危害大、涉及面廣的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行為,根據各地、各部門專項整治第一階段工作發現的突出問題,提出近期工作重點及要求。
一、工作重點
(一)食品添加劑。
1.生産環節
(1)複合食品添加劑配方不符合《食品添加劑衛生管理辦法》的規定。
(2)未經許可非法生産食品添加劑的行為。
(3)在食品添加劑中添加非食用物質的違法行為。
(4)食品添加劑産品的標簽標識不符合相關規定。
2.流通環節
(1)銷售未經許可非法生産的食品添加劑以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的食品添加劑。
(2)銷售標簽標識不符合相關規定的食品添加劑。
(二)乳及乳製品生産。
1.添加皮革水解物、三聚氰胺、β-內酰胺酶(解抗劑)、硫氰酸鈉等非食品用物質及濫用增稠劑、香精、著色劑等違法行為。
2.添加未經批准的進口食品原料或添加劑。
(三)米麵製品、澱粉製品和豆谷製品生産。
添加溴酸鉀、硼砂、吊白塊等非食用物質及濫用過氧化苯甲酰、二氧化鈦、漂白劑(硫磺)、膨松劑(硫酸鋁鉀、硫酸鋁銨)等食品添加劑的違法行為。
(四)肉及肉製品生産。
添加工業染料、硼酸、硼砂等非食用物質及濫用護色劑(硝酸鹽、亞硝酸鹽)、水分保持劑、著色劑、防腐劑等食品添加劑的違法行為。
(五)酒類生産。
1.添加非食用物質及濫用香精、著色劑等食品添加劑的違法行為。
2. 添加未經批准使用的進口食品添加劑。
(六)水産品加工和流通。
1.使用甲醛、過氧化氫、火鹼處理水産品以及過量使用多聚磷酸鹽、亞硫酸鹽(二氧化硫)的違法行為。
2.在水産品運輸和貯藏過程中使用違禁物質(如孔雀石綠、抗生素、“魚浮靈”)的違法行為。
(七)調味品生産。
1.食醋中使用工業冰醋酸的違法行為。
2.醬油、醬類、食醋等調味品中濫用防腐劑的違法行為。
(八)餐飲食品加工。
1.火鍋中使用罌粟殼及用甲醛處理黃喉、血豆腐和鴨腸等火鍋原料的違法行為。
2.使用地溝油烹制菜肴的違法行為。
3.在鮮榨果汁中濫用食品添加劑的違法行為。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全力推進專項整治工作。
各地區、各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統一思想,加強領導,按照專項整治方案和近期工作重點及要求認真履行職責,全力以赴推進清理整頓階段的工作。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基層工作的指導和幫助,分析形勢和問題,交流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按照整治重點分步驟、逐地區地開展整治工作的督促檢查與整治效果的考核驗收,全力推進專項整治清理整頓階段各項工作向縱深發展。
(二)梳理問題,及時整改,繼續狠抓自查自糾。
要按照進度服從品質的原則,對第一階段任務沒有完成的和企業自查自糾沒有結束的地區,在認真完成專項整治方案的基礎上,結合近期工作重點及要求繼續做好第一階段自查自糾工作。企業要將自查自糾檢查結果形成書面報告,上報當地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各地相關部門要對企業自查自糾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各地區要進一步梳理在第一階段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和存在的不足,深入分析問題後面的深層次原因,按照邊整頓、邊規範、邊建設的思路,認真清理和規範食品添加劑許可,進一步完善監管制度。同時,要針對食品生産加工、流通和消費環節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突出問題,制定全面清理整頓的措施和辦法,逐步完善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和檢測方法、標準,狠抓落實。
(三)突出重點,追查源頭,深入開展清理整頓工作。
各地要根據第二階段的任務、措施和要求,重點加強對消費量大、影響面廣、問題比較突出的食品類別的整治。要按照近期工作重點及要求,確定本地區重點整治環節和重點整治産品,根據第一階段掌握的線索,追蹤溯源,一查到底。要集中各部門的力量,狠抓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的查處工作並及時報告全國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對存在問題沒有糾正的企業要予以曝光,對故意生産、銷售和使用用於食品的非法添加物的違法犯罪行為要依法嚴厲懲處。
省級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要根據全國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公佈的“黑名單”和近期工作重點,結合本地區發現的突出問題,統一組織開展抽查工作,並將抽查情況匯總報告全國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對沒有實施抽查評估的和評估沒有達到整治效果的不得轉入下一階段。
(四)規範行業,強化自律,充分發揮行業組織作用。
各食品行業組織要切實負起行業自律的責任,積極組織企業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對本行業存在的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問題進行系統梳理,鼓勵和引導企業自覺清理問題,遵守行業誠信,履行企業社會責任。要進一步加強行業自律和誠信制度建設,健全企業自律機制。對不能認真履行行業自律職責、未及時發現和處理本行業存在的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問題的,要給予通報批評並依法嚴肅處理。
(五)明確責任,完善制度,建立健全長效監管機制。
各地區要從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全局出發,從強化措施、完善制度、提高水準和加強監管等多方面入手,加強長效機制建設。要按照地方政府對食品安全負總責的要求,按照分段監管的原則,繼續明確和細化各監管部門在食品添加劑生産、銷售和使用中的監管責任,不斷完善長效監管措施,著力消除食品添加劑生産、銷售和使用中的監管漏洞。
(六)深入調研,真抓實幹,繼續加大工作督查力度。
各地區負責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同志要帶頭學習掌握專項整治工作的要求和食品添加劑管理的有關知識,深入基層開展調查研究,解決基層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督促指導落後地區的工作,對工作走過場、搞形式和不認真解決問題的地區要給予批評和通報。全國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將根據第二階段的工作進展情況,組織調查隊和專家進行明查暗訪,並將發現的問題向監察部門通報。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