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幸媛希望儘速建立兩岸經貿糾紛調處機
據“中央社”報道,臺“陸委會”主委賴幸媛今天表示,希望能夠儘速推動兩岸經貿糾紛調處與商務仲裁協商,將兩岸互納仲裁人、聯合調解、聯合仲裁及聯合設立兩岸調解仲裁機構納入協商。
賴幸媛上午表示,當局的兩岸政策採取循序漸進,先易後難,先急後緩,先經濟後政治的方式,逐步累積經驗、擴大成果。
她指出,積極穩健的推動大陸政策,是整體施政的重要環節。未來將依據民意訴求,在維護臺灣整體利益前提下,持續兩岸開放政策,追求臺灣永續發展。
賴幸媛指出,第三次江陳會將優先協商共同打擊犯罪、擴大食品安全衛生合作機制、推動兩岸金融往來、建立兩岸金融監理合作機制、投資保障協議、避免雙重課稅、兩岸經貿糾紛調處機制、兩岸標準檢測及認證合作、智慧財産權保護等多項議題。
她表示,隨著近年來兩岸經貿快速成長與範圍不斷擴大,衍生出層出不窮的經貿糾紛與商務爭議,在兩岸未建立制度化糾紛或爭議調處機制狀況下,臺商權益往往無法有效保障。
賴幸媛説,希望能夠儘速推動兩岸經貿糾紛調處與商務仲裁協商,將兩岸互納仲裁人、聯合調處、聯合仲裁與聯合設立兩岸調解仲裁機構等議題,納入海基會與海協會的協商範疇,及早建立制度化的經貿糾紛調處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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