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焦炭再遇歐盟反傾銷制裁
歐盟17日決定對從中國進口的焦炭徵收為期5年的正式反傾銷稅。這是歐盟自2000年以來第二次對中國焦炭揮舞反傾銷大棒。
此次反傾銷措施針對的是原産自中國的直徑超過80毫米的塊狀焦炭。中國焦炭的凈到岸價格如果低於每噸197歐元,徵收的反傾銷稅為其間的差額;如果高於每噸197歐元,則不徵收反傾銷稅。
歐盟焦炭生産企業2006年11月以中國焦炭對歐盟出口構成傾銷,損害歐盟自身産業發展為由,向歐盟委員會提起反傾銷申訴。歐盟委員會去年9月作出初裁,決定徵收臨時反傾銷稅,為期6個月。
歐盟委員會的反傾銷初裁決定將中國焦炭的“價格門檻”設定為每噸227歐元。但在歐盟焦炭消費行業的積極遊説下,正式反傾銷決定降低至每噸197歐元。歐盟表示,先前多徵收的部分將予以退回。
歐盟的這一決定將在接下來的幾天時間裏刊登在歐盟官方公報上並正式生效。據歐盟估計,相關企業的生産成本將因為其貿易保護措施增加1%。
在歐盟,直徑超過80毫米的塊狀焦炭主要用於絕緣、絕熱材料製造和鑄造行業。此項反傾銷措施不會影響到鋼鐵行業,因為鋼鐵企業使用的焦炭通常直徑更小。
歐盟曾于2000年對中國焦炭採取過正式的反傾銷措施,每噸加徵32.6歐元的反傾銷稅,但後來由於價格上漲令歐盟焦炭消費行業吃不消,隨即于2004年宣佈取消。
中國商務部新聞發言人曾表示,希望歐盟克制使用反傾銷措施,中方一貫主張通過協商、合作的方式解決貿易中出現的問題。(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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