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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斷完善中的臺灣職業病防治

2009-09-01 13:32     來源:法制日報     編輯:張蕾
  臺灣“勞工安全衛生法”第二條規定,勞工就業場所之建築物、設備、原料、材料、化學物品、氣體、蒸氣、粉塵等或作業活動及其他職業上原因引起勞工疾病、傷害、殘廢或死亡,可稱為職業災害。職業災害包含傷害、疾病及死亡,其中疾病即可稱為職業病。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2009年8月又將職場精神疾病納入了職業病的審定基準。

不斷完善中的臺灣職業病防治(圖)
  職業事故下降職業病趨升

  據“勞委會”統計,2008年臺灣職業傷病通報量達3246件,其中職業病共1695件,較2007年666件大幅增加1029件(1.6倍);通報件數以骨骼肌肉傷害疾病為首

  據臺“勞委會”的資料顯示,臺灣最近幾年的職業災害事故呈明顯下降趨勢,但職業病卻呈明顯上升趨勢。

  臺當局自2001年起,陸續推動四年降災中程計劃及職場233減災方案等減災策略,有效地使全産業職業災害死亡百萬人率由2000年的77下降至2008年的36,降幅高達53.2%。根據臺“勞委會”統計,2008年適用“勞工安全衛生法”之工作場所重大職業災害死亡330人數據表明臺灣的職業災害事故呈明顯的下降趨勢。

  在職業災害事故呈明顯的下降趨勢的同時,職業病卻呈明顯的上升趨勢。據臺“勞工保險局”統計勞工保險職業病給付人次,2006年為267,2007年為275,2008年為387,2009年1至5月為188。從職業病個案看,在鋼鐵、鑄造、塑膠、化學、機械、印刷、營造、個人及公共服務、環境衛生等産業,因製作過程或作業特殊,工作環境多存在高溫、高噪音及高污染等危害因素,仍有許多嚴重的職業病個案。另外,隨著臺灣社會生活水準提升,慢慢的從勞力密集的産業轉型成智慧密集型工業,一般常見的傳統職業病,像化工廠毒物外泄、機器外傷等已經較少看見。取而代之的科技産業,因為電腦作業的普及,勞動者必須長時間坐在電腦螢幕前,“反覆累積型”的職業傷害已成為現代人最常見的職場疾病。這些症狀包括脖子無力、肩頸酸痛、頭痛、下背痛等等,有些人甚至“過勞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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