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台灣網-文化産業

關於禁止報刊刊載部分類型廣告的通知(2006.10.18)

2006-10-27 13:28     來源:     編輯:system

 

各省(區、市)新聞出版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新聞出版局,解放軍總政宣傳部新聞出版局,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新聞出版主管部門,中央各新聞單位,中國出版集團公司: 

  自2005年國務院決定開展虛假違法廣告專項整治工作以來,各級黨委宣傳部門和工商、新聞出版等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協同配合,加大了對虛假違法廣告的打擊力度,虛假違法廣告得到有效遏制,報刊廣告秩序有所好轉。但仍有部分報刊未能落實有關規定,繼續刊載內容虛假、格調低下的違法廣告,違反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要求,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引起群眾強烈不滿,嚴重影響新聞媒體的公信力。為堅持廣告宣傳的正確導向,凈化報刊廣告內容,鞏固整治虛假違法廣告工作成果,建立健康、文明、有序的報刊廣告新秩序,現就進一步落實虛假違法廣告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加強報刊廣告管理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刊廣告是出版物內容的重要組成部分,各報刊出版單位要高度重視報刊廣告管理工作,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榮辱觀,從堅持正確輿論導向的高度,完善廣告內容審查制度,嚴格把好廣告宣傳的內容導向,依法發佈各類廣告,堅決拒絕刊載虛假違法廣告,確保廣告內容真實、可信,廣告用語文明、規範,不違反社會公德,不損害群眾利益。 
  二、自2006年11月1日起,所有報刊暫停發佈以下廣告:治療尖銳濕疣、梅毒、淋病、軟下疳等性病及牛皮癬(銀屑病)、艾滋病、癌症(惡性腫瘤)、癲癇、乙型肝炎、白癜風、紅斑狼瘡等疾病和無痛人工流産內容的醫療廣告,待修訂後的《醫療廣告管理辦法》施行後,按照新的規定執行。 
  三、禁止刊載含有淫穢、迷信、色情內容或格調低下的廣告;禁止刊載傳播不健康內容的聲訊臺廣告;禁止刊載介紹賭博技術的廣告;禁止刊載介紹汽車解碼器、萬能鑰匙、麻醉專用藥等各種可用於犯罪技術的廣告。藥品、保健食品、消毒及其他生活用品的廣告,不得出現表示提高、增強性生活能力及性生理器官的內容。 
  四、禁止以軍隊單位或軍隊人員的名義、形象或者利用軍隊裝備、設施等從事藥品、醫療廣告宣傳;禁止對軍隊特需藥品、軍隊醫療機構配製的製劑進行廣告宣傳。 
  五、印刷品廣告不得刊載上述幾類廣告,不得以新聞報道形式發佈廣告。非法印刷品廣告不得隨報刊發行配送。 
  六、各地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和報刊主管主辦單位要督促所轄報刊按照本通知要求,開展自查自糾,對存在問題進行認真整改。繼續刊載以上虛假違法廣告的,視為違反國家規定的禁載內容,由新聞出版行政部門按照《出版管理條例》第五十六條規定進行處罰,並通報批評,各報刊主管主辦單位要追究相關負責人及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各地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和報刊主管主辦單位要將報刊廣告列為出版審讀內容,認真開展審讀工作,對審讀中發現的違規問題要及時做出處理。 
  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加強對報刊廣告、印刷品廣告內容的監測和檢查,會同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做好相關管理工作,依法查處各類違法廣告,及時曝光典型案件。


                            新聞出版總署辦公廳 
                            二〇〇六年十月十八日 


  來源:新聞出版總署網站2006年10月26日

 

編輯:永青

 

延伸閱讀

訂閱新聞】 

責編信箱:tsfwzx@taiw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