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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優惠臺灣學生的措施包括哪些內容?

2006-07-31 17:37     來源:     編輯:system

 

答: 

 

 

  為解決臺灣學生在廣東省就讀所衍生出來的問題,廣東省臺辦與省教育廳、公安廳、物價局聯合公佈“關於臺灣學生在我省就讀有關規定的通知”,臺灣學生報考大陸大學統一考試的考生,可獲得總分加廿分的優待。此項優惠措施自八月一日起實施。

   

  通知包括幾項內容:一、臺灣學生在廣東省就讀于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享受本地區戶籍適齡子女入學的同等待遇。二、參加大陸普通高校統一考試(與參加港澳臺學生入學考試不同)的考生,可在考生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廿分錄取比例,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三、對在廣東省大專院校就讀滿一年以上的臺灣學生,公安機關可簽發與其學習期限相同的居留簽證。四、就讀于廣東省義務教育階段的臺灣學生收費與本地區戶籍適齡子女同等待遇;就讀于大專院校的,按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的規定,執行與大陸學生相同的收費項目和行與大陸學生相同的收費項目和標準。

 

 

編輯: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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