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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出版總署關於深化出版發行體制改革有何新舉措?

2006-07-17 16:06     來源:     編輯:system
  

答:

     新聞出版總署出臺《實施方案》  深化出版發行體制改革工作方略確定

     為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文化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和全國文化體制改革工作會議精神,推動全國出版發行體制改革向縱深發展,新聞出版總署制定了《新聞出版總署關於深化出版發行體制改革工作實施方案》,並於近日正式出臺。

     《新聞出版總署關於深化出版發行體制改革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
案》)結合出版發行業改革的實際,提出了深化出版發行體制改革的指導思想、原則要求和目標任務。

     根據“區別對待、分類指導、循序漸進、逐步推開”的原則,《實施方案》中對實行事業體制的公益性出版單位和轉企改制的經營性出版單位的改革目標和根本任務分別提出了要求。實行事業體制的出版單位要為人民群眾提供基本的公益性出版服務,傳播先進文化,提供精神食糧,體現人文關懷,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和國家經濟社會發展最基本的出版需求。國家將採用項目支援、政府採購等方式給以扶持。實行事業體制的出版社、報社和期刊社要積極推進勞動人事、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建立有效的經費保障機制、完善的經營管理運作機制和科學的業績考評機制,切實提高服務群眾的能力和水準。經營性出版單位轉企改制工作要以體制機制創新為重點,增強活力,提高競爭力。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嚴格規範轉企改制工作,建立資産經營責任制,防止國有資産流失;要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有條件的要進行股份制改造,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轉企改制的出版社、報社、期刊社,實行企業的財政、稅收制度;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根據新人新辦法、老人老辦法的原則制定相關政策,做好與勞動人事、社會保障等有關政策的銜接工作。要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有計劃、有步驟地在中央國家機關和中央直屬機關所屬在京的出版社、報社、期刊社進行改革的試點工作。

     《實施方案》要求對出版發行單位在轉企改制過程中所涉及的配置出版資源、調整資本構成和業務範圍、變更項目、賦予出口經營權等問題,在符合改革要求、現行政策及嚴格履行報批程式的前提下,予以必要的政策支援和保障。

     《實施方案》對構建統一、開放、競爭、有序、健康、繁榮的現代出版物市場體系提出了具體措施,如:鼓勵出版集團公司和發行集團公司相互持股,進行跨地區、跨部門、跨行業並購、重組,建立必要的經營性分支機構。推動有條件的出版、發行集團公司上市融資。大力發展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資訊管理等現代流通技術和手段。鼓勵非公有資本以多種形式進入政策許可的領域等等。

     《實施方案》中還就如何實施“走出去”戰略、轉變政府職能、改進宏觀調控、加強對出版發行體制改革工作的領導等問題分別做了闡述,特別強調指出:“凡涉及與出版發行體制改革有關的重大問題要及時請示報告,重大改革措施出臺和政策調整要按規定報批。”

     新聞出版總署已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管理部門,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新聞出版主管部門,報業集團、出版集團、期刊集團、發行集團及列入體制改革試點的各類出版發行單位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認真制定本地區、本部門的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王瑋)

  來源:光明日報

編輯: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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