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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山東設立臺商合資企業所需的材料

2006-05-12 13:12     來源:     編輯:system



  1、  公司名稱預登記(複印件)

  2、合同及合同附件(簽字原件)

  3、公司章程(簽字原件)

  4、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項目建議書(代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文

  5、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項目建議書(代可行性研究報告)

  6、協議(意向)書(簽字)

  7、魯方單位附件:

  (1)       營業執照(複印件)

  (2)魯方董事委派書原件(法人簽字)

  (3)魯方董事成員簡歷原件(單位蓋章)

  (4)魯方董事成員身份證複印件

  (5)合同章程簽字授權書原件(若簽字者為法人代表本人,則不需此件)

  (6)魯方以固定資産及實物出資的國有資産證明原件(由國資局出具,非國有企業不需要此件)

  8、臺方需提供的附件

  (1)營業登記證明和商業登記證明複印件(根據公司性質和國別地區而定);若以個人名義投資,則需本人的身份證或護照複印件(若持中國護照,需提供在當地的長期居住證明)。

  (2)銀行資信證明原件(日期需為當年),日本等國也可用會計師事務所出據的信用證明書。若以個人名義投資,則需提供個人銀行存款證明。

  (3)臺方董事成員委派書原件(法人簽字)

  (4)臺方董事成員身份證明複印件(身份證、護照、長期居住證均可)

  (5)若董事成員中有國內人員,則需提供其簡歷原件(單位蓋章)

  (6)合同章程簽字授權書原件(若簽字者為法人代表則不需此件)

 

(來源:華夏經緯網)


責任編輯:齊曉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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