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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資企業如何辦理進出口業務手續?

2005-12-02 16:10     來源:     編輯:system


答:

  外商投資生産型企業、外商投資投資性公司、外商投資研發中心開展上述進出口業務,應首先向原審批部門辦理經營範圍變更手續,然後進行營業執照的修改,完成上述變更手續後,才可從事進出口業務,一般來講,生産型企業的審批機關大都在地方,投資性公司都由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批准,外商投資投資性公司應將修改後的合同、章程等有關申請文件按規定程式報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批准。

  外商投資生産型企業,外商投資投資性公司、外商投資研發中心開展上述進出口業務的情況應按年度向外經貿部備案,對於違規從事進出口業務的外商投資企業,外經貿部有權對其依法制裁。 




責任編輯:齊曉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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