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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智慧財産權局指定的37家涉外專利代理機構名單(2002.12.30)

2006-01-28 17:16     來源:     編輯:system


國家智慧財産權局公告第83號

指定37家專利代理機構為涉外專利代理機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十九條的規定,我局指定以下37家專利代理機構為涉外專利代理機構:

  1.北京隆天律誠智慧財産權代理有限公司
  2.北京高博隆華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3.北京德琦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4.北京中原華和專利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5.北京金之橋專利事務所
  6.北京元中專利事務所
  7.北京科龍環宇專利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8.北京英賽嘉華智慧財産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9.北京同立偉業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10.北京申翔智慧財産權代理有限公司
  11.北京天平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12.北京金信聯合智慧財産權代理有限公司
  13.北京萬科園專利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
  14. 北京市商泰律師事務所
  15. 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
  16. 北京東方億思專利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7. 天津市才智有限責任專利代理事務所
  18. 瀋陽科苑專利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9. 吉林長春新紀元專利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20. 上海開祺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21. 上海市華天成律師事務所
  22. 上海新天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23. 南京經緯專利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24. 南京知識律師事務所
  25. 浙江杭州金通專利事務所有限公司
  26. 寧波誠源專利事務所有限公司
  27. 廈門市新華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28. 廈門市首創君合專利事務所有限公司
  29. 青島聯智專利事務所有限公司
  30. 武漢開元專利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31. 湖南兆弘專利事務所
  32. 深圳市順天達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33. 深圳市中知專利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34. 廣東國欣律師事務所
  35. 廣州粵高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36. 廣州知友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37. 廣州華進聯合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自公告之日起,上述專利代理機構可以接受我國單位和個人向國外申請專利的代理委託,以及外國人、外國企業、外國組織來我國申請專利、辦理有關專利事務的代理委託。

  根據我局《關於受理臺胞專利申請的規定》(國專發法字[1993]第63號),上述專利代理機構可以接受臺灣企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來大陸申請專利、辦理有關專利事務的代理委託。

  特此公告。

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來源:中國法院網)


責任編輯:齊曉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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