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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智慧財産權局關於指定中咨律師事務所為涉外專利代理機構的公告(1999.07.19)

2005-12-10 14:04     來源:     編輯:system



國家智慧財産權局公告

(第六十七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十四條規定,我局指定中咨律師事務所為涉外專利代理機構。自公告之日起,該所可以接受我國單位和個人向國外申請專利的委託代理,以及外國人、外國企業、外國組織來我國申請專利等有關專利事務的委託代理。

  根據我局《關於受理臺胞專利申請的規定》(國專發法字〔1993〕第63號),同時指定該所為代理臺灣法人來大陸申請專利的專利代理機構。

  名稱:中咨律師事務所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朝外大街20號聯合大廈901室 
  郵編:100020  
  電話:65871237 
  傳真:65871241
  帳號:中國工商銀行北京東城支行工體北路分理處 487144031-91(人民幣)

  特此公告。

         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九日


(來源:中國法院網)


責任編輯:齊曉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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