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主席的和平統一思想
毛主席的和平統一思想(1956年,蔣介石執政時期)
1956年以後,中國進入了全面建設社會主義時期,需要一個和平安定的環境。當年元月,毛澤東在最高國務會議上講:“只要現在愛國,國內國外一切可以團結的人都團結起來,不咎既往。”後又多次説:“國共已經合作了兩次,我們還準備進行第三次合作。”毛澤東的和平解放臺灣的具體方針政策概括起來如下:
(一)省親會友、來去自由。中國政府充分理解在臺灣的國民黨軍政人員早日與家人團聚的心情和願望,他們可以同在大陸的親友通訊,可以回到大陸省親會友,各級人民政府保證來去自由並提供各種方便和協助。
(二)既往不咎、立功受獎。凡是願意走和平解放臺灣道路的,不論先後,不論任何人,也不論過去犯有多大罪過,中國人民都將寬大對待,不咎既往;凡是在和平解放臺灣中立了功的,中國人民都將按照立功大小,給予應得的獎勵和適當的位置。臺灣只要與美國絕斷關係,可以派代表回來參加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政協全國委員會,但外國軍事力量必須撤離臺灣海峽。
(三)國共合作、愛國一家。國民黨和共産黨合作過兩次,第一次合作有國民革命軍北伐的成功,第二次合作有抗戰的勝利,這都是事實。和為貴,愛國一家,愛國不分先後。臺灣問題是內政問題,中國共産黨準備與國民黨進行第三次國共合作。
(四)和平解放、互不破壞。和平解放臺灣的可能性在增長。不但臺灣同胞希望回到祖國懷抱,就是那些跑到臺灣去的國民黨軍政人員,也有越來越多的人看到,只有實現統一,才是他們的唯一齣路。如果臺灣回歸祖國,一切可以照舊,但是不要派特務來破壞,我們也不派“紅色特務”去破壞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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