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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臺灣的感謝信 保護臺商權益受讚譽

2009-06-11 09:21     來源:人民法院報     編輯:張方翼

  “謝謝法官,是你們及時為我挽回了損失。你們在保護臺商合法權益和維護法律尊嚴時所體現出的職業情操令人欽佩……”近日,浙江省寧波海事法院收到一封來自臺灣的感謝信。信中,臺灣集盛實業有限公司董事長葉守淳對法官公正司法、一心為民的敬業精神大加讚揚。

  2008年11月,臺灣集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向奧地利CITCO商品貿易有限公司購買價值130多萬美元的貨物,約定從俄羅斯符拉迪沃斯托克港運至臺灣基隆港。該輪註冊船東以租家即承運人欠其與本案無關的費用為由,擅自將所運貨物卸至寧波港,並私自重新簽發提單,將貨物賣給案外人。

  想著貨款已支付,貨物卻在寧波港被他人提取,臺灣集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一氣之下,於今年2月4日向寧波海事法院提出訴前財産保全申請,請求法院扣押貨物。為維護臺商的合法權益,在當事人申請並提供相關擔保後,辦案法官爭分奪秒製作完相關法律文書,並迅速趕到寧波鎮海港扣押貨物。

  2月19日,臺灣集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海運欺詐為由,將賣方、承運人、船東作為被告訴至寧波海事法院。該院在審理過程中,認真開展庭前調查和雙方當事人的調解工作,在承辦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原、被告雙方多次友好協商並達成和解協議。最終,一起錯綜複雜的連環案得以圓滿解決。余建華 孟煥良 王畢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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