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商服務和臺商權益保障工作聯繫人制度
2007-12-06 08:34 來源: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 編輯:張方翼
為落實我黨與中國國民黨就臺商服務和臺商權益保障工作商談達成的共識,兌現我黨莊嚴承諾,國臺辦與各省、市、自治區臺辦共同建立了臺商服務和臺商權益保障工作聯繫人制度,各省、市、自治區臺辦均指定專人作為臺商服務和臺商權益保障工作聯繫人,與國臺辦投訴協調局保持密切工作聯繫,建立了制度,明確了責任,便於有效處理各地臺商服務和臺商權益保障事宜。各省、市、自治區臺辦同時與所屬各地臺辦建立了相應的聯繫人制度。(石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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