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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工商局支援困難臺資企業存續發展

2009-06-08 13:16     來源:新華網     編輯:張方翼
  新華網福州6月7日電(記者康淼)“真沒想到,時隔兩年之後,我們公司又‘復活’了。”近日,臺資企業福州福臺砂石有限公司的辦事員小陳補辦好前兩年年檢手續後高興地説。
   
  由於砂石出口受阻,該公司于2007年到工商部門辦理了清算備案。近日,國務院出臺了《關於支援福建省加快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的若干意見》後,該公司嗅到商機,抱著試試看的想法向福州市工商局提出恢復經營的申請,工商部門迅速為其補辦年檢手續,重新認定經營資格,支援其存續發展。
   
  今年以來,福建省工商局專門出臺政策支援困難臺資企業存續發展。臺資企業成立後超過6個月未開業或者開業後自行停業連續6個月以上,或者資産負債表、損益表中未體現生産經營活動情況,但臺資企業仍有生産經營意願的,經企業書面説明情況後,予以通過年檢。
   
  福建省工商局對停止經營僅保留“清理債權債務”經營範圍的臺資企業,在一年內債權債務確實無法清理完畢的,主體資格可延長一至兩年。
   
  福建省還延長了困難臺資企業出資期限。實行分期到資且首期已到資的臺資企業,因暫時性困難其餘註冊資本未能按期到資的,允許其到資期限延長一年。對籌建期已滿一年的臺資企業,出具企業所在地政府或工業園區管委會證明的,籌建期可延長一至兩次,每次一年。
   
  統計資料顯示,截至目前,福建省工商局已允許33戶臺資企業延長了出資期限,對5戶超過6個月未開業或連續停業6個月以上或財務報表未體現生産經營活動的臺資企業予以通過了年檢,對102戶臺資企業免收了年檢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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