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司法考試在香港舉行 臺灣居民首次參加
國家司法考試由二十日起一連兩天在香港舉行,共有一百五十二名考生參加,包括十三名臺灣居民。
這是國家司法考試第四年在香港設立試場,方便考生應考;同時也是臺灣居民首次獲准根據司法部二零零八年實施的新規定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考試由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中心主辦,同一時間在內地多個地方舉行。司法部及特區律政司的人員今早視察香港的試場時,對安排感到滿意。
根據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實施的《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香港永久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可參加國家司法考試,並於考試合格後在內地有限地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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