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台灣網-精彩推薦

血濃于水 武漢中院巧調一涉臺投資糾紛案

2008-07-11 09:49     來源:人民法院報     編輯:張方翼

    掌心手背血濃于水 法官促和再續親情

    本報訊 “沒想到,糾紛這麼快就調解了,我們的利益也得到了如此圓滿的保護。大陸的司法公信值得信賴,大陸的投資環境值得認可!”近日,臺商胡先生專程來到湖北省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贈送錦旗,他緊緊握住承辦法官許繼學的手激動地説。

    事情還得從臺商胡先生等人在大陸的投資經歷説起。

    胡先生係臺灣商人,雖生長在臺灣,但由於其父親是武漢黃陂人,在武漢,胡先生不僅有宗祠故土,而且有同父異母兄弟,故而他對武漢有著濃濃鄉情。2006年初,胡先生約了自己的好友孫先生一同來到大陸投資,因為他堅信,海峽兩岸畢竟有著血濃于水的親情。

    當年2月15日,臺商胡、孫兩人與胡先生在武漢的同父異母兄弟等人簽訂了合資協議,共同投資成立了武漢某置業有限公司。然而,讓臺商胡先生沒有想到的是,在其投資利益不斷增值的同時,親情卻開始疏遠。2007年1月27日,該公司實際控制人武漢的胡先生召開臨時董事會,決定將公司合資性質變更為內資性質的公司,並於同年1月28日與臺商胡、孫兩人分別簽訂了《股權轉讓協議》,將兩人在該公司各佔35%的股份作價人民幣840萬元轉讓給臺商胡先生的晚輩胡某,並於同年6月4日辦理了上述變更登記手續。但事後,兩台商沒有得到股權轉讓款項,其在該公司的股東身份也沒有了著落。

    事情發生後,臺商胡先生和孫先生兩人以被告故意欺騙,非法侵佔其公司股份為由,向武漢中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2007年1月28日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無效,確認臺商胡、孫兩人仍為武漢某置業有限公司的股東,並申請法院對被告公司土地予以查封。

    承辦法官許繼學接到案件後意識到,這雖然是一件普通的涉臺商事案件,但處理不好可能會影響臺胞對大陸司法的信心,影響到臺商在大陸的投資熱情。因此,一定要注重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為實現雙方利益、彌合瀕臨破裂的親情,承辦法官決定在最快的時間實施調解。今年3月,承辦法官通知雙方代理律師參與調解,然而,雙方分歧仍然很大。經過承辦法官耐心地講法、説理,訴訟雙方最終達成協定:臺商胡、孫兩人退出公司,由公司及武漢胡先生保證向兩原告支付400萬元首期投資款,餘款在公司土地掛牌交易成功後立即支付,收款後兩原告申請解除土地查封措施。協議達成後的次日,被告立即將400萬元匯入法院,兩原告對此非常滿意,也立即申請解除查封。承辦法官及時製作了調解書和裁定書,並趕到黃陂區土地局,解除了所查封的土地,此時,被告臉上也露出了笑容。今年5月上旬,原告通過執行程式,在土地儲備中心凍結了部分土地款,至此,臺商胡先生等人的利益得到了有效保障。李正國 通訊員 何 震

延伸閱讀

訂閱新聞】 

責編信箱:tsfwzx@taiw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