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修訂法規為臺商創業營造良好環境
記者昨日從省人大來廈開展執法檢查工作中獲悉,今年市人大常委會決定對《廈門市臺灣同胞投資保障條例》(下稱《條例》)進行修訂,由市臺辦牽頭負責,這項工作現正在抓緊進行,可望儘早完成。
據了解,《條例》于1994年頒布實施,是我市制訂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規,它在一定時期為改善我市投資環境、保障臺商合法權益、吸引臺商發揮了積極的作用。隨著形勢的發展,《條例》中有些條文與國家現行法律規定有不相適應之處,部分規定無法落實,需要進一步調整補充和完善。
繼《條例》之後,市政府還先後制訂了十多個涉臺文件,涉及投訴受理、對台貿易、投資環境等等,為我市開展對臺工作有法可依、有規可循創造了良好的法制環境。市人大常委會每兩年還組織一次全市執行《保護法》和我省實施辦法及《條例》等法律法規情況檢查,市臺辦、市監察局、市法制局也建立了督察機制,經常組織檢查,及時發現問題,督促整改,保證法規有效執行。
良好的環境正吸引著越來越多的臺灣同胞來廈經商置業、求學、生活。目前,在廈就讀的臺生有1000多人。去年,我市受理臺商投訴件、臺胞求助件的辦結率分別為93%、97%,臺灣同胞在廈合法權益獲得了保障。
為臺商投資創業營造良好環境
省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黃美香昨日率省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來廈,就我市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下稱《保護法》)及我省實施辦法的情況進行執法檢查。廈門是本次全省執法檢查的第一站。
昨日上午,檢查組一行冒雨視察了廈門長庚醫院、杏林路達(廈門)工業有限公司,廈門臺資企業所處的良好發展環境和顯示出的旺盛生命力,給檢查組一行留下了很深印象。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陳昭揚陪同視察。
昨日下午,檢查組一行在廈門人民會堂聽取副市長黃菱代表市政府所做的工作彙報。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領導也作了彙報。檢查組還與在廈臺商代表座談,聽取企業意見,了解企業在發展壯大中希望解決的問題。
黃美香指出,《保護法》頒布、實施以來,廈門市做到了認真貫徹執行,在推動臺商投資企業發展、促進閩臺經貿合作上發揮了龍頭作用。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黃美香強調,廈門市政府和各相關部門,要嚴格按照《保護法》的規定,認真妥善處理臺商反映的生産生活中遇到的問題,切實為其排憂解難,幫助企業放下包袱、輕裝上陣、加快發展,為保障臺灣同胞在廈合法權益營造良好的法律環境,做到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1994年3月5日由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並頒布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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