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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彩票兌獎期限擬延長至60天

2008-03-12 10:20     來源:京華時報     編輯:邵磌
  本報訊 (記者袁國禮)昨天,國務院法制辦在其官網公佈了《彩票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公開向社會徵求意見。根據“意見稿”,彩票兌獎期限將延長至60天,開設新的彩票玩法應當實行專家評審制度,並通過聽證會、座談會等方式聽取社會意見。

  發行彩票須由國務院特許

  “意見稿”共設44條,對彩票的管理體制、發行和銷售管理、開獎和兌獎管理、資金管理等內容進行了規定。據了解,從即日起至3月28日,有意見者可登錄中國政府法制資訊網(www.chi-nalaw.gov.cn)對“意見稿”提出自己的意見和建議。

  根據“意見稿”,發行福利彩票和體育彩票,都需要由國務院特許和批准,在我國境內禁止發行、銷售和購買境外彩票。

  雖然“意見稿”未明確規定能否在網上銷售彩票,但明確規定擅自發行、銷售彩票構成犯罪的,將追究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除沒收違法彩票和違法所得外,還要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發行新彩票應開聽證會

  “意見稿”對彩票玩法的開設、內容變更和停止規定了詳細的程式,發行彩票除了要提供玩法規則、銷售方案、開獎、兌獎操作規程等,還需要提供風險控制和安全管理方案。國務院財政部門審批時,應實行專家評審制度,並通過聽證會、座談會等方式聽取社會意見。開設、變更和停售玩法的答覆時間,分別為60、45和10個工作日。

  “意見稿”規定,如果彩票發行機構和銷售機構擅自開設彩票品種、停止彩票品種或者擅自變更彩票品種規則、發行方式的,未按批准的彩票品種規則銷售彩票、進行彩票開獎或者發佈開獎公告的等等行為,除了責令停業整頓、沒收違法所得外,將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並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意見稿”要求設置統一的彩票零售標識,張貼理性購買彩票的警示標語,並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彩票,並且不得進行虛假性、誤導性宣傳,不得以詆毀同業者等手段進行不正當競爭,不得溢價、折價銷售或者以信用卡透支、賒銷方式銷售彩票。

  兌獎期限將延長

  之前,北京體育彩票的兌獎期限為28天,北京福利彩票的兌獎期限為30天。“意見稿”則將彩票的兌獎期限統一提高到60天,未成年人不得參加彩票兌獎。

  “意見稿”還要求彩票發行機構、彩票銷售機構、彩票零售者以及其他因職務或者業務便利知悉中獎者個人資訊的人員,應當對中獎者個人資訊予以保密。如果發行機構和銷售機構泄密並造成後果,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並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如果彩票零售者泄密並造成後果,將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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