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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強拆被判賠是一堂法治警示課

2018年02月02日 15:33:00來源:台灣網

  1月25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迴法庭公開開庭再審浙江省金華市婺城區政府違法強拆案,並當庭宣判:一、二審法院判決確認婺城區政府強制拆除許某某房屋的行政行為違法的判項正確,維持原判。(2月1日 人民網)

  這是一段時間以來“民告官”勝訴的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迴法庭不僅維持對行政違法的判決,而且責令婺城區人民政府以本判決生效後作出賠償決定時點的同類房屋的市場評估價作為基準對許某某依法予以行政賠償。判罰一經公佈,立即受到輿論和群眾的點讚好評。

  在我國各地城市化進程中,拆遷確實曾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同時也出現了不少違法強拆的事件。但由於種種原因,不少違法強拆的案例最終都沒有真正對簿公堂。因而,此次案件公開審理並判決違法強拆的地方政府進行行政賠償,不僅給了大家極大的法治信心,而且倒逼地方政府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因而,這確實是一個典型的好案例。

  其實,違法強拆只是政府違法比較集中的一個方面,類似的行政違法也時有發生。這些案例集中反映了近年來一些地方政府法治意識淡薄的客觀現實。比如有的不管法律規定,只按領導要求執行;有的不懂法、不學法,實際工作中帶頭違法;有的選擇性執法,“柿子撿軟的捏”;有的侵犯私權,擅自增加公民的義務等等。這些不僅破壞了黨和政府的良好形象和公信力,而且損害了法律的尊嚴,損害廣大群眾的切身利益,成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解決的問題。

  所以,違法強拆被判賠雖是一個警示,但對於整個違法行政現象而言,其責任追究還明顯不夠,倘若不繼續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就無法真正形成震懾。因此,必須在行政賠償的基礎上追究相關領導幹部和具體人員的法律責任、紀律責任和經濟責任,尤其要突出紀律處理和經濟賠償,只有讓違法行政者付出慘重的代價,才能真正警示更多人依法行政。

  著眼未來,推進依法行政要織密監督網路,打好黨內監督、行政監督、群眾監督、媒體監督的結合牌,讓為政者時刻處於監督之下,形成劍指“違法行政”的“聚合力”。要加強教育引導,強化法治精神和法律知識的學習,加強業務技能培訓,從而引領幹部從內心樹立法治意識、底線意識和紅線意識。要強化獎懲措施,突出結果運用,將幹部個人守法和履職情況與單位目標掛鉤、與領導幹部晉陞掛鉤,引領廣大幹部堅守法治底線,形成依法行政的良好格局。

  法治之路,固然曲折,但是只要抓好政府依法行政這個前提和關鍵,就能正本清源、匡扶正氣,引導廣大幹部和群眾在知法、學法、守法、護法,形成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良好形勢和局面。(台灣網網友:鄒筱枝)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責任編輯: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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