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錢搞假的 不如用心保真的

時間:2012-07-12 09:32   來源:人民日報

  南京決定將部分復建明故宮建築,建設明故宮遺址公園。可許多當地市民並不認同這樣的做法,他們認為,現在全國各地都有造“假文物”的風氣,在明故宮這麼重要的遺跡上搞修建,千萬不能急功近利、倉促下手,隨便浪費納稅人的錢。

  不要責怪大眾的質疑,南京市民見多了明孝陵這樣的修舊如新,也見識了明城墻的修修補補,還有各種復建的不倫不類的假古董。從法律上看,明故宮遺址是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文物保護法》明確規定,“不可移動文物已經全部毀壞的,應當實施遺址保護,不得在原址重建”。國家文物局通過的《中國文物古跡保護準則》規定,“已不存在的建築不應重建”。2005年下發的《國務院關於加強文化遺産保護的通知》要求:實施保護工程必須確保文物的真實性,堅決禁止借保護文物之名行造假古董之實。要對文物“復建”進行嚴格限制。

  退一步講,建設考古遺址公園的確是近年來中國大遺址保護工作的創新,尤其是突出了讓全體市民共用文化遺産的意義。那麼政府既然想要通過遺址公園造福於民,何不全面徵求社會各界意見,讓公眾享有充分的知情權和參與權,同時讓不同的觀點反覆交鋒,最後達成共識。

  南京作為一個古都,有何必要復建明故宮?如果今天要重現明初之景,那是不是哪一天也要重現其他時代的風華呢?明故宮的木構建築早在現代建築學建立之前就被焚燬,沒有留下任何測繪和圖片資料。即使根據北京故宮來“復建”南京故宮,也只能是一種推測,而非原貌本身。有些專家甚至一廂情願地認為明故宮遺址同圓明園遺址一樣,見證了19世紀中葉中國的內憂外患,可以起著警醒國人的作用,可以讓市民生出滄桑之感與興亡之嘆。中國內憂外患的歷史見證有很多,有什麼必要非要讓這一處殘存的遺址承擔這樣的教化作用?

  現在既然這一事件已經引起媒體和公眾的廣泛關注,相關部門何不借此認真思考一下現有的規劃,思量一下如何能讓這一處遺址延年益壽而不是塗脂抹粉的強顏歡笑。(聞白)  

編輯:許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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