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班牙,青年的失業率高達50%;而希臘青年的失業率也高達38.5%。過去數月中,成千上萬的西班牙和希臘青年涌上街頭,表達對政府的不滿。
為什麼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倫敦騷亂由馬克 杜根的死引發,很快蔓延到利物浦、伯明翰、諾丁漢和曼徹斯特等城市;2008年9月,雷曼兄弟公司倒閉引發全球金融海嘯。這兩件看似不相干的事卻説明一個類似問題——一個事件可以引發連鎖反應。
英國《金融時報》在分析這一現象時説,這兩件事有3點相似之處:一是易燃環境隨時可能被星星之火引燃。在英國,星星之火是不斷上升的青年失業率;在美國,星星之火是金融衍生品的無節制氾濫。二是群體心理。當一群人聚眾鬧事,人們對彼此的非理性狂熱予以肯定和慫恿,騷動就會變成騷亂。這既可以描述尋釁滋事的青少年,也適用於為了趕超競爭對手而瘋狂投資高風險、高收益率證券的銀行家。街頭暴徒的表現是群起打砸搶,“金融暴徒”的表現是爭相拋售金融資産。三是應對措施不到位。在社會治安中,警方長期疏于管理,對問題青年放任自流,而在事發後又反應緩慢。而在國際金融監管中,監管機構“點到為止式”的金融監管方式與此又有不謀而合之處。在這兩個案例中,相關部門未能更早做出有力回應,都助長了混亂局面。
為什麼不全是警察犯的錯
前不久,倫敦警方落入《世界新聞報》“竊聽醜聞”漩渦而飽受詬病。這一次,倫敦警方在騷亂中不盡如人意的表現又廣受質疑。人民的生命財産受到侵害,警察作為主要保護者而行動不力,受些批評和指責是可以理解的。但一些英國警界專家卻認為這些批評“有失公允”。
英國卡迪夫大學警察科學學院教授馬丁 因納斯列舉了3點理由為警察辯護:第一是“政治正確”影響警方快速反應。多年來,英國反對種族歧視聲音高漲。警察如果行動不當,常會被指責為“種族主義者”。因此,地方警察通常與當地居民“和諧相處”。在這次騷亂中,警察一時分辨不清是抗議示威還是犯罪行為,所以反應遲緩。第二是缺乏經驗。在英國,除北愛爾蘭警察外,一般都缺乏應對大規模騷亂的經驗。他們平時受到的訓練和實戰經驗,多數是處理足球騷亂和政治示威遊行。第三是無力應對新情況。在本次騷亂中,暴徒們通過手機、推特等網路技術傳遞資訊,聚散迅速,警察疲於應對。因納斯稱這些暴徒為“閃電暴徒”,來去匆匆,這是電子革命給警察提出的新難題,有待於將來加強研究。(張興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