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華(化名)是西部某高校一位青年教師,業餘時間他的另一個身份是論文仲介代理。“現在買賣論文比起5年前,無論操作程式還是提供的服務,都進入到更高級階段。”李華説,在論文買賣QQ群裏,已經通過編輯部審核的論文就像放在超市裏的商品一樣任人挑選,這種論文一般售價在2萬~5萬元之間。
論文買賣問題已經被曝光多年,多年前,就有研究報告指出,我國的論文買賣交易已達10億元規模。論文買賣交易,陷入越曝光,越紅火的怪圈,曝光反而給一些急於要論文過評審的人,“指明”一條道路。這可謂我國學術界的一大怪現象。
何以至此?在參與論文買賣交易的人看來,相對於論文造假、抄襲來説,買賣論文是眼下既穩妥又“富有道德”的交易。一方面,出售論文者,大多是“原創”、達到論文發表要求的,購買者沒有抄襲、造假的風險(除非出售者抄襲、造假,或者一文多售);另一方面,購買論文者,花了大把銀子,相當於把論文的版權購買下來,與出售論文者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與一些領導利用自己的職權,泰然享受下屬幫自己寫論文,在論文中署名第一作者相比,出錢購論文者,甚至覺得自己“高尚”得多,進而在購買論文時,沒有太多道德方面的顧慮。
對於論文買賣交易,大多人認為這與職稱評、考核審重視論文有關,而由於近年來評職稱這事兒,一直未變,都強調參評者的論文,因此買賣論文的市場需求十分旺盛。
但進一步分析,則發現,職稱評審不是看重論文,而是重視論文是否發表、發表期刊的檔次。——這是不同的兩回事。
如果重視論文,應該看論文本身是否有價值,會在答辯時,向作者提有關論文創新的問題,可是,目前的職稱評審,有多少評審,會認真閱讀每一篇論文?會就論文的內容對作者提問?如果認真閱讀論文,以論文本身的價值判斷作者的學術能力,論文發不發表根本不重要,如果有答辯,詢問作者有關論文創作的問題,那些請人撰寫、購買論文者,很可能就露餡兒了。
但在現實的評審中,大多只看論文是否發表,以及發表的期刊。有的評審委員會,只要提交論文發表的期刊封面、目錄複印件。對於高級職稱的評審,評審委員會會有答辯,會對論文進行外審,可是,評審專家還是以是否發表、發表在哪種期刊作為基本標準,即,用期刊發表代表了學術評價。
曾有諾貝爾獎獲得者就質疑過我國這種“論文發表情結”,並介紹他們在評價學者貢獻時,會看論文(或者研究報告)本身的價值,而不是首先看發表在哪一刊物上。國外評價一名學者的學術能力和貢獻,也會看論文,可是不會以論文是否發表、發表在哪一檔次的期刊作為標準,而會閱讀論文本身。這當然需要評審者花更多時間,並給出公正的學術評價,但這可以讓學術評審擺脫“以發表數量和期刊檔次論論文英雄”的怪圈。
筆者一直建議這種評審方法,但不少人認為這在國內行不通,評審專家不願意花那麼多時間來看論文是其一,現在就是評審一些重大項目研究成果,有的專家都是在開評審會時才看材料,何況看職稱論文。另外,大家懷疑,如果不用發表作為硬性標準、門檻,講人情關係的專家,會胡亂給出評價,結果導致職稱評審更加沒譜。
在這種情況下,要改革職稱評審強調論文發表數量、期刊檔次的做法,確實很難行得通。根本需要改革的,是我國的學術管理、評價體系。為何專家們忙得沒時間認真看論文、評價成果,因為大家把精力都用到獲取科研資源上(具體指科研課題、經費),最近科技部通報7名教授套取2500萬國家課題經費,只是冰山一角。為何以論文發表代替專家對論文的意見,是因為學術評價已經被利益因素綁架,雖然大家也知道發表論文,也存在論文買賣、版面費交易,但好歹還有“發表”的關卡,如果沒有這個“關卡”,沒有教育與學術操守的專家,可能會做出沒底線的事。
問題最終回到專家的學術操守上,要提高專家的學術道德和學術尊嚴意識,根本在於建立學術同行評價體系。在目前的學術管理、評價體系中,行政是主導力量,教授處於被支配的地位,因此他們在功利化的學術利益圈中,大多失去學術理想和追求,學術原則也就容易讓位於利益原則。針對這種情況,強化行政監管,以及出臺嚴苛、硬性的指標體系,只會進一步降低教授們的尊嚴意識,學術氛圍會進一步惡化。唯有推進學術去行政化,讓教授們成為學術的主體,才會有真正的學術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