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幹部不“走讀”也要講心悅誠服

時間:2014-10-14 08:28   來源:紅網

  一些家住城裏的基層幹部,不深入群眾,不是把工作放在第一位,而是常常往家跑,被稱為“走讀幹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進入收官之際,全國共有6484名“走讀幹部”在專項整治中被查處。(10月13日《京華時報》)

  這是中央首次大規模集中處理這一長期遭詬病的幹部作風問題。其中浙江被查處的有84位,就我所了解的浙江情況看,僅一個鄉鎮的“走讀幹部”,就不止84個,這恐怕是個普遍現象。真要糾正“走讀”問題,不能只靠查處,需要有一系列的配套政策,要讓他們心悅誠服。否則,管得住人,管不住心。

  幹部“走讀”的危害,據説有三個方面,一是“履職敷衍與百姓隔離”,講的是人不在鄉鎮,群眾平常辦事,找個人也困難;二是“佔用公共資源滋生腐敗”,講的是公車接送,難免會有“車輪上的腐敗”;三是“突發情況易造成重大損失”,不能在第一時間出現在第一現場,自然貽害無窮。要解決這些問題,自然要讓幹部駐守鄉鎮,若要駐守,恐怕要解決一系列問題。

  首先,要解決城鄉差異。誠如新聞所分析:“幹部‘走讀’問題主要在鄉鎮地區比較突出,城市地區則較少。”如果在城市地區當幹部,就沒有“走讀”問題,在家吃過早飯騎車上班,下班騎車回家吃晚飯,這跟作風建設一點也不違背,根本不會面臨“查處”問題。同樣的離家回家、上班下班、早飯晚飯,換作鄉鎮幹部,就成了作風問題,就會被“查處”。一樣的幹部,不一樣的待遇,得給鄉鎮幹部一個説法。

  其次,要符合相關的勞動法規。如果8小時幹完了,8小時以外為何不能回家?若算加班,一要自願,二要計酬。若説覺悟,若講奉獻,同樣要講自願,留下的要表揚,不留的不能“查處”。城裏的幹部為何就可以“走讀”,鄉鎮的幹部為何就不行,這至少在法規上要有依據。

  再次,要讓留下來的幹部有事幹。當年的幹部不“走讀”,最根本的原因是無法“走讀”,沒有現在這樣的交通和通訊條件,要走走不了,要叫叫不回。現在需要的是合理的值班制度,群眾需要幹部時鄉鎮有人,鄉鎮需要幹部時叫得回來,所有幹部都駐守鄉鎮,未必有事幹。

  要讓幹部不“走讀”,可以,實施城鄉幹部交流制度,既然是服務基層群眾的好機會,那就讓大家一起分享;要給值班的鄉鎮幹部以必要的加班補貼,講覺悟講奉獻的事,短時間行,長時間不行;對於少數人行,對所有人不行,這是鄧小平的觀點;要建立合理的值班制度,留下足夠的人,不必留所有的人,否則,流於形式,適得其反。鄉鎮工作壓力大,負擔重,待遇並不好,要讓鄉鎮幹部不“走讀”且能心悅誠服,應該講究方式方法。

 

編輯: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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