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千萬豈止是“學位房惹的禍”?

時間:2014-03-27 10:41   來源:羊城晚報

  受賄人民幣超過千萬元,這樣的貪腐數字如今已不再驚人了。但這一數字放在區一級的教育局長、文化局長身上,還是不免令人詫異,因為文化教育部門過去通常被視為“清水衙門”。而就在這個“清水衙門”裏,出現了一個千萬級別的貪腐局長。

  據羊城晚報昨天報道,李偉明在擔任廣州市天河區教育局局長、天河區文化局局長和天河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局長期間,共受賄人民幣逾1230萬元、港幣10萬元。

  在教育局長任上,李偉明主要通過“出租”教育配套權力給地産商而得利。他只是把一個初中部放在一個開發商的樓盤內,就一舉獲得一套價值296萬餘元的房屋;他幫助二三十個朋友、親戚的子女解決讀書問題,又輕鬆得到200多萬元的“回報”。

  李偉明不會錯過任何把權力變現為個人資産的機會。他管轄下的學校建築、維修工程、教育預留用地、酒店娛樂經營許可證以及牌照變更等等,都為他帶來大筆的收益。

  從庭審報道裏,我們看到李偉明在出租權力時都一帆風順,很少遇到障礙。我們知道,無論是教育局、文化局還是文廣新局,照例都會有若干副局長,都會有書記副書記,還會有紀檢部門,但在做教育資源配套、教育預留用地、經營牌照變更等決定時,局長為什麼能這樣“如入無人之境”?難道局長身邊的人都像時間那樣不知道到哪去了?

  其實他們哪兒都沒去,上下前後左右的人一個都不少,但掌握一方大權的人往往不會讓旁人染指實權。按照人的天性,多數人都希望能夠獨享權力的盛宴,只是在酒足飯飽之後,才可能讓渡權力的零頭。副職們知道,既然胳膊扭不過大腿,那麼與其與正職強求分享,不如做個順從的配合者,至少做個沉默者,這樣才有機會獲得權力“零頭”。

  一個獨攬大權一言九鼎的掌權者,配以不敢也無法與之抗衡的身邊人,又沒有來自外部監督制約的權力架構,這造就了一片平整無障的權力曠野,讓掌權者能夠在曠野裏信馬由韁自由馳騁。

  在一般情況下,你得到的越多,就會有越多的人在鞍前馬後為你保駕護航。李偉明通過出租權力獲取如此之多的錢財,肯定會有人知道其中的秘密,肯定會有看不下去的人,但他貪到一千多萬才被發現,會不會也有暗中保護人?

  李偉明被判無期徒刑之後,曾與他共事的天河教育局某工作人員對記者説:“李偉明今天的結果,其實都是學位房惹的禍。”

  是的,在教育資源分配失衡時,學位房自然就“錢”途無限,而李偉明恰好掌握了學位房安排配套的生殺予奪大權。這種大權讓他致富有期,最後也讓他坐牢無期。從表面上看,好像成也學位房,敗也學位房。

  但像李偉明這樣“幹一行貪一行”的人,在不當教育局局長改做文化局長和文廣新局長而沒有學位房之後,照樣可以利用變更經營牌照的權力尋租獲利。

  這説明學位房是李偉明走上職務犯罪的誘因,但不是唯一的誘因,更不是惹禍的根本原因,根本的原因還是讓權力有放縱機會的機制。

  權力尋租既是餡餅也是陷阱。假如我們對“餡餅”設置足夠的籬笆,讓掌權者無法輕易偷食,並讓他們看到足夠的風險,而不是只見餡餅不見陷阱,那麼掌權者就不敢輕易萌生貪腐念頭,也無法如願完成貪腐行動。(何龍)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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