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眾的印象中,小産權房實在是便宜。據新華社報道,在重慶沙坪壩區中梁鎮的小産權房,“附近商品房每平方米6000元,這裡才2000多元”,也就是商品房價的三分之一左右。而在一些大城市房價高企的情勢下,低廉的小産權房具有“比較優勢”,對於自住的購房者來説,沒有大産權似乎影響不大,端的是頗具誘惑。
然而,民眾熱議小産權房的低價魅力時,卻未必知道小産權房還有另一面。它多無規劃許可證、無施工許可證、無國土證,卻為何能在多個監管、審批、執法部門人員的眼皮子底下“野蠻生長”?記者對國土部最近公佈的陜西、山西等地5起國土資源領域違法違規案件的調查發現,小産權房背後有利益集團的抱團食利,使原本是阻止小産權房蔓延的管理者、監督者、執法者最終變成了參與者。
然而,與其他領域官商合謀不同的是,小産權房的建設是以民眾為裹挾籌碼的。把一個不符合國家法規的房屋,售與千萬普通群眾,使國家執法者不敢輕易拿小産權房開刀,以此造成小産權房的合法化生存,求得自己違法食利的常態化生存。這正是一些違法者的如意算盤。
應當説,小産權房的存在,切合了民眾的低房價訴求。它不僅解決了部分購房者自住的需要,也給民眾提供了低房價成為可能的視角。儘管它的低房價是以少交國家部分稅費為前提的,但是商品房與小産房的巨大價格落差,也使民眾不懈去探究,除了國家合法稅費之外,推高房價的究竟還有些什麼。
然而,我們並不因為小産權房裏有民眾訴求而支援小産權房背後的違法食利者。它們的存在表明,國家法規在執行者那裏遭遇“挖墻”式破壞,監管者成為違法者決不是國家和民眾之福。國家執法部門拿這些小産權房背後的食利集團開刀,是找對了癥結。基於某些地方監管者違法所造成的民眾普遍違規事實,如何妥善處理,考驗國家執法者的智慧。
還應當看到,小産權房産生於一些地方監管者的食利衝動,也産生於農民在土地利益上的正當訴求。而在小産權房也能讓開發商獲不菲之利的情勢下,推動商品房高房價的關鍵因子土地,又究竟經歷了怎樣的“帽子戲法”就迅速“華麗轉身”?把這個問題搞清楚明白了,調控房價或許就多了一個有力抓手。(李光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