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産品暗流涌動 高收益信託暗藏陷阱

2013-01-14 09:19     來源:中國證券報     編輯:范樂

  2012年是理財産品狂飆突進的一年。一方面是募集資金規模逾20萬億元的銀行理財産品,即將突破7萬億元的信託資産規模,市場上數不清的投資公司;另一方面是頻頻曝光的理財陷阱,業界對影子銀行的擔憂加劇……

  業內人士認為,在影子銀行迅速膨脹的過程中,信託公司等機構扮演了重要的“吹鼓手”角色。高收益背後往往存在被人忽視的陷阱,針對迅猛發展的理財産品應建立起更加完善的監管體系。

  “小銀行”隱患纏身

  華夏銀行理財産品兌付事件所引發的余波至今尚存。有消息稱,北京等地的四大國有銀行已經暫停代銷信託産品。

  “昨天工行的人還打電話問我最近有沒有好的信託計劃,他們可以推薦給客戶。”上海某信託公司的業務骨幹告訴中國證券報記者。他表示在上海市場,信託産品並沒有被銀行“封殺”。

  在工行上周發行的理財産品中,募集資金所投資的信託計劃受託人仍有寫明為中海信託等信託公司的情況。而一些募集規模動輒20億元的理財産品投向並不明確。説明書中僅泛泛稱投資對象包括債券、存款等高流動性資産、債權類資産、權益類資産等。

  “可能連中海信託公司的工作人員也不知道工行發行的産品對應的是他們信託公司哪項信託計劃。”上海某信託公司的業務骨幹指出。而在信託公司一端,與銀行理財産品對接的可能也是資金池。

  銀行資金池有三個最突出的問題。首先,沒有準確的資訊披露。對外界而言,銀行的資金池就是一個黑匣子。這就很容易導致銀行表內外資産的隨意流動。最嚴重的後果是使上市銀行的財務報表失真。其次,銀行資金池之間,或者與信託公司等其他機構的資金池對接、交易時,沒有公平評價。定價缺乏規範的後果就是銀行能輕鬆操縱單個銀行理財計劃的收益。第三個問題是單個理財産品沒有做到賬戶隔離。造成各個理財産品的品質不同、收益不同、期限錯配。

  業內人士把近兩年銀行高速發展的理財業務看成是銀行結構的“異化”——在一個以傳統信貸業務為主、接受嚴格監管的傳統“大銀行”旁邊,再造了一個由銀行理財資金池構成的“小銀行”。這個“小銀行”的危險之處在於,沒有資本、沒有撥備、杠桿率得不到控制,因而是銀行的影子。其作用在於幫助銀行逃避監管,獲取“小銀行”持續運作所産生的滾存收益。一旦這個“小銀行”的壞賬率超過一定比例,風險會立即傳導給其母體,“大銀行”出於聲譽風險的考慮,將被迫去救“小銀行”。

  Wind統計顯示,2012年全年,銀行理財産品發行量達3.16萬款,平均每個工作日就有147款銀行理財産品在售。中國社科院2012年12月發佈的《金融藍皮書:中國金融發展報告(2013)》亦稱,保守估計2012年全年的理財産品發售量將不低於3萬款,募集資金規模流量不低於20萬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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