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法分子利用他人身份信息辦卡網上倡狂叫賣 購卡者多為洗黑和送禮
銀行員工背負沉重辦卡任務、對個人資料審查不嚴讓不法分子有機可乘
昨日,央視報道了不法分子在網路兜售銀行卡的新聞。不法分子利用買來的身份證辦卡四處兜售,而購買銀行卡的都是希望匿名處理財務逃避公安機關的追查的。本報記者昨日繼續調查得知,在兜售銀行卡背後,存在銀行對辦卡人員資料審查不力、銀行員工辦卡任務重等原因。業內人士提醒,不管是買還是賣銀行卡都涉嫌違法,如果用別人身份信息辦的銀行卡,一旦卡丟失將無法在銀行挂失,也存在巨大的資金風險。
事件
不法分子網上兜售銀行卡
昨日,央視報道顯示,不法分子在聊天網站上堂而皇之地提出可以買賣銀行卡,而記者加入相關買賣銀行卡的群後,每天都能收到兜售銀行卡的資訊,不法分子錶示,不需要記者提供身份證就可以幫忙辦理銀行卡,而使用的身份證都是從網上收購而來,很多都是他人丟失的。
不法分子錶示所有銀行的卡都可以辦理到,如果辦理單卡就叫單卡,如果一個身份證辦理多張銀行卡,就叫套卡,每張卡片的價格在一百多元到三百元不等。相關不法分子的銷售對象主要是詐騙集團、洗錢團夥、偷稅漏稅的企業主以及行賄受賄的人群。
通過購買銀行卡可以實現匿名,增加公安機關的打擊難度。在央視記者體驗的過程中,相關不法分子還將配套的身份證和網銀等都給了記者,辦理業務範圍涉及工、農、建、民生、招商等多家大型銀行。
調查
利用他人的身份證辦卡
昨日,本報記者也在聊天軟體上輸入“買銀行卡”,馬上搜索到多個網友。記者嘗試加入了一個兜售銀行卡的QQ群,群內十分活躍,多位群友都在詢問。
其中,一位網友見記者有心想買卡,立即向記者發來了相關廣告:“長期出售全新工商、農業、建設等各大銀行卡。新開戶資料齊全帶身份證原件。電話卡、儲蓄卡、開戶資料、網銀盾,無任何交易記錄。方便客戶洗黑、取現,加強隱蔽性,方便走賬、過賬、過黑錢、做生意、送禮、匯款、送禮等各種用途。保護自己的隱私。”
此外,該群內還有網友聲稱要購買身份證:“另急需男女身份證證件,有磁,北京可以當面交易。”記者詢問價格,其表示現在很緊缺,10元一張,如果記者賣得多,價格還可以再商量,而記者在另一個群內看到,一張身份證已經炒到100元。
由於挂失身份證後,原有身份證內的磁卡晶片是仍然有效的,卡販子便利用這一點,收集他人遺失的身份證,再到銀行辦卡。而事實上, “開戶人”本人也確實是很難知道自己的身份證被辦了銀行卡。
隱患
戶主可凍結賬戶
用別人身份信息辦的銀行卡存在巨大的資金風險。“一旦卡丟失,將無法在銀行挂失,會造成資金損失”。一位銀行業內人士表示。戶主可以隨時挂失或者凍結賬戶。此外,根據相關規定,持卡人到銀行櫃檯取款要出示辦卡時的身份證件,如果一次取款5萬元以上也需要出示證件。從法律角度來講,這張卡是屬於卡主的,一旦卡主發現了自己的資訊被盜用,發生糾紛後買卡人很難維權。
究因
銀行拼業務
考核壓力大
對於銀行員工來説,每月都有一定額度的開卡任務,如果任務沒完成,就要被扣錢。“送到府的生意,我們肯定會歡迎。”一位股份制銀行工作人員小林(化名)表示,“一般一線員工每月會有10~30張儲蓄卡的開卡任務,壓力很大。”“因此也不排除有的員工會私下跟一些機構合作,實現雙方‘共贏’。”一位業內人士表示。
業務量太大
難以細核查
“雖然銀行每天都對各項業務存有相關紙質資料和視頻監控資料,但由於業務量太大,實際上沒有真正地去審核每一份資料,如果不是出了問題,也不會有人有這個精力去調取監控錄影比對相關辦卡人的頭像和錄影。”某銀行分支機構負責人張先生表示。也就是説,對於銀行來説個人開卡這種小型業務不會太得到重視。
質疑
銀行面審僅是走過場?
“拿一個身份證,只要不是和我長得太不像,去銀行都可以辦到卡。”昨日,一位陳先生(化名)告訴記者,由於業務需要,他曾經到幾家銀行,嘗試拿一張買來的身份證辦過卡。“只要現場鎮定一些,工作人員都不會多説什麼。”
銀行卡辦理都是實名制,且需要登記辦卡人的身份證件。2008年,銀監會就要求銀行對申請人的資料進行嚴格的資信審核,隨後,銀監會發佈的《關於進一步加強信用卡業務風險管理的通知》就特別要求,對信用卡申領人應由銀行員工進行親訪親核。
也就是説,銀行對相關信用卡、銀行卡的申辦是有審核責任的,而在不法分子堂而皇之兜售銀行卡的背後,也有銀行沒有做好相關的審核工作的原因。
自動發放機有空可鑽?
隨著科技的不斷進步,銀行卡自動發放機在近年來也成為了銀行推崇的項目之一,但其為消費者提供方便的同時,也隱藏了隱患,記者本人就曾在某銀行的網點自助辦理過一張銀行卡,根據自助設備的指引,記者僅憑藉一張二代身份證不到3分鐘就成功辦理了一張儲蓄卡。
這種自助設備對開卡人的身份核實省去了面審這一環節,也從某種角度引發了一定的風險,而銀行在這方面的審核責任似乎也沒有得到體現。
律師:
買賣都違法 銀行也有責
廣東勝倫律師事務所王欣亮律師表示,在我國,買賣他人銀行卡、冒用他人身份證辦卡涉嫌違法。“首先,買賣銀行卡違背了人民銀行1999年頒布的《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若情節嚴重,觸犯《刑法177條: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而冒用他人身份證辦卡,涉嫌銀行違規操作辦卡行為,破壞了商業銀行法實名制開戶的規定,破壞了金融管理秩序。同時,買賣他人身份證,如果造成嚴重後果的,則涉嫌觸犯了買賣居民身份證罪。”王欣亮表示。
對於買卡人來説,使用冒用的銀行卡這些行為,輕則要承擔行政責任,被拘留或者罰款;重則如果涉及其他的刑事犯罪行為要追究刑事責任。王欣亮告訴記者,且如果買卡人用購買的銀行卡從事不正當活動,如洗錢,偷稅漏稅,行賄受賄,內部交易等違法行為,那麼倒賣銀行卡的人也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王律師還表示,一旦出現相關問題,銀行也應該承擔相應責任。因為我國銀監局已出臺多個文件進行規範,要求發卡機構對申請人資料進行嚴格的審核。所以若銀行部門出現了給不是持本人身份證及相關資訊還能辦理銀行卡的現象以及造成一定損失的,銀行應承擔一定責任。不過王欣亮律師同時表示,對於出現類似問題後銀行應如何處理,卻沒有相關的法規進行。
用卡小貼士
1.保護好後三碼
信用卡背面後三碼(緊跟著卡號後面的三個數字)是信用卡的“第二密碼”。因為後三碼可防止卡片被“克隆”,不法分子偷窺獲取了信用卡賬號資訊並複製卡,建議用膠布將後三碼蓋住。
2.卡和身份證要分離
有些持卡人喜歡將身份證和卡片一起放在錢包裏,其實這是不對的,兩者應該分開存放,避免發生銀行卡和身份證同時遺失而被盜刷。
3.刷卡時不離視線
有的持卡人圖方便,常常讓服務人員幫忙拿去刷卡,業內人士提醒説,事實上尤其是針對那些只認簽名沒有設置密碼的信用卡,很容易被掉包,且在使用銀行卡時,切忌把銀行卡遠離自己的視線範圍。此外,儘量避免在陌生地點刷卡,尤其是一些無法知根知底的小商戶,儘量不要刷儲蓄卡,可適當選擇刷有額度限制的信用卡。
4.開通短信提醒功能
為銀行卡設置消費金額短信提醒,持卡人可以在第一時間知曉卡內金額變化,如有異常馬上致電銀行進行處理。
5.定期檢查信用記錄
如果曾經遺失過身份證,就很有必要定期檢查個人的信用記錄,以便及時發現問題。目前,人行的信用記錄查詢是免費的,只需攜帶個人身份證去人行營業廳就可以查詢。個人徵信記錄裏會清晰地記錄相關的信用情況和在各家銀行的貸款、信用卡記錄等情況。
(文/記者李婧暄 實習生盧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