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紅險憂思:保險應服務保障促進內需

2013-03-15 10: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編輯:范樂

  編者按:分紅險高保費、低保障、收益率低等亂象已引起社會廣泛關注。近日,本網在“保險315系列報道--透視分紅險”中,和網友一起剖析了造成分紅險亂象的原因。本網再次提醒消費者,分紅險的的“高收益”,多是保險行銷員的銷售噱頭,有專家表示,分紅險僅符合較高收入階層的保險需求,普通消費者謹防為衝動買單。

  保監會主席項俊波曾表示,“保險業要在完善社會保障體系中找準定位,更好地發揮保險業在社會保障體系建設中的積極作用。”今日,本網將推出該系列報道的最後一篇稿件,與網友共同探討分紅險帶來的憂思以及未來發展方向。

保險應服務保障促進內需

  “最不保險的事兒就是買保險!”

  2012年,全國保險監管工作會議上,中國保監會主席項俊波如此批評中國保險業。

  分紅險本質是降低居民保障成本,提升居民保障程度,從而促進消費增加內需,為我國經濟持續增長創造有利條件。但令人擔憂的是,兩全分紅險一險獨大,透支居民消費能力,偏離保險的社會管理功能。

  如果説,持續高漲的分紅險投訴率和退保率,嚴重有損“保險”社會聲譽的話,那麼,野蠻生長的分紅險,更影響了保監會“保險回歸保障”的努力,破壞了保險市場可持續發展的生態根基。

  分紅險本質:降低消費者保障成本

  隨著生活水準的提高,金融知識的增長,消費者購買保險時,已經不僅僅比較不同保險公司的産品成本,還開始把保險産品通其他金融産品進行比較,這迫使保險公司不得不加大保險産品創新的力度,降低保障成本,從而增加競爭力。在此背景下,以分紅險為代表的一批新型保險産品開始出現。

  分紅作為一種機制,它的目的是讓消費者能夠通過這種機制,享受保險公司經營所帶來的效益。避免在投資回報率上升的經濟週期間,購買保險的保障成本過高,從而也直接提升了保險産品的競爭力。把分紅機制與傳統保險産品進行結合,就構成了分紅保險産品。

  回顧分紅機制誕生的歷史可以看出,分紅險的本質是降低消費者的保障成本,同時提升保險産品競爭力。

  分紅險亂象:兩全分紅獨大,制約保障提升

  在競爭激烈、産品豐富、資訊透明、監管有力的成熟保險市場,分紅機制與保障型保險的結合,可以確保消費者更好地享受保險公司經營收益,以較低成本購買較多保障,充分發揮保險的“社會穩定器”功能。遺憾地是,國內保險市場的不成熟,為個別保險公司借産品創新,以分紅險為名攫取消費者利益創造了條件。

  4年前,在銀行工作的祝先生為父親投保。4年後,父親因病身故,祝先生找保險公司索賠,不料除拿回本金外,祝先生僅拿到99元6毛錢,只及定期存款利息的六分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分紅機制的根本目的,是為了讓消費者以更低的保費成本購買生活必需的保險保障,而不是為了保險公司宣傳的所謂投資收益。在我國所處保障相對缺乏的現階段,無論是對消費者,還是對保險的社會管理功能來講,這一點尤其重要。

  但是在資訊不夠透明的市場上,一些保險公司為了不道德利潤,卻大力推廣保障程度極低的分紅保險,尤其是兩全分紅險。導致消費者本不寬裕的可支配資金,被低效率的配置到高昂的保障成本上。

  根據公開數據2011年,我國壽險業規模保費總收入為11039億元,如果分紅險保費規模佔比,按照2011上半年的91.6%測算,則該年分紅險保費規模為10111億元。央視每週品質報告指出,分紅險的保障成本,比傳統保障保險價格高出100倍以上。如果簡單測算,分紅險套取居民可以用作其他消費的資金,至少達到10000億元。這1萬億如果用來購買保障型保險,至少可以將保障程度提高10倍;如果用來擴大內需,也足以産生積極的社會影響。

  知名保險專業律師張宏雷:“保險公司(借分紅險名義)想挂羊頭賣狗肉,結果羊肉也不是好羊肉,狗肉也不是好狗肉”。著名保險法專家陳欣認為,國內的分紅險,實際上就是保險公司賣的定期存款,而且保本不保息,“沒覺得有正面作用”。

  分紅險憂思:如何實現科學發展

  保險公司為什麼如此熱衷於分紅險?“不就是為了保險公司股東的特別分紅?!不就是為了增加保費規模?不就是為了便於業務員好忽悠?!”一位業內資深人士表示。

  保險區別於其他金融産品的本質特徵在於保障功能,這是保險産生和發展之本,投資功能説到底只是保證保障功能後衍生出來的。保障是皮,投資是毛,皮之不存,毛將焉附?保障是本,投資是末,本末豈能倒置?

  力推分紅險的保險公司,往往以分紅險在境外大行其道為依據。但必須指出的是,境外投資型産品的大發展是在保障型産品基本飽和之後才出現的。如臺灣傳統産品的覆蓋率是137%,香港是69%(不包括1/3的外籍居民),而內地90%的家庭以上的家庭沒有購買商業保險。可見,保障才是絕大多數老百姓所真正需要的。

  經過“投連險風波”再到“分紅險危機”,我們必須重新審視和調整壽險産品的發展思路。分紅險銷售過程中出現的誤導和偏差,使得其投資功能被片面放大,而保障功能被忽略。壽險産品必須由過於強調投資功能向保障功能的理性回歸。

  “保險業要在完善社會保障體系中找準定位,更好地發揮保障體系建設中的積極作用。”中國保監會主席項俊波,在解讀黨的十八大報告時,如此説道。(本文作者為保險實務專家、世紀保網運營總監潘浩)

  請繼續關注本網與世紀保網聯合推出的保險315系列文章——透明的分紅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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