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兆豐:“民間金融” 絕不是吳英那樣的

2012-05-07 09:19     來源:金融時報     編輯:范樂

  吳英案如此牽動人心。捲入吳英案爭論的,不僅有法學界、經濟學人士,還有眾多學者、企業家、普通民眾和媒體。中國正處在金融改革的關鍵時期,吳英案通過的廣泛爭論,可以使社會對於中國金融改革達成一定共識。近日,就吳英案性質的界定、吳英案與目前所倡導的搞活民間金融有怎樣的本質區別等問題,記者採訪了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與法學院合聘研究員、經濟研究中心聯席主任薛兆豐。

  記者:吳英案歷時5年之久,備受社會各界關注,日前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駁回浙江省高院的死刑判決發回原審法院重審。怎樣界定吳英案的性質?吳英有沒有詐騙?

  薛兆豐:“龐氏騙局”是20世紀最典型的騙局之一,是金字塔傳銷的模板之一,許多騙術都是從龐氏騙局衍生而來。根據維基百科的定義:龐氏騙局就是靠借新債還舊賬,而不是靠實際盈利來還錢的運作。它通常靠超高回報來吸引新的投資者,而這些回報通常是短期還款,它要麼高得不正常,要麼持續得不正常。這種生生不息的回報需要不斷增長的現金流來維持。

  從公開的案情看,吳英明顯有組織龐氏騙局之嫌。理由有二:一是吳英曾指示幫助其集資的人:什麼條件都能答應,只要能拿到錢就行。根據公開報道披露,吳英借貸時許諾的高紅利折算成年息達到100%以上。吳英在庭審中也承認,她向林衛平等人所借資金年回報率至少在50%以上,部分達到100%。到後期資金鏈出現問題時,甚至出現3個月的利息達100%,即使不算利滾利,年息也在400%以上。

  二是吳英在舉債時,刻意隱瞞實際虧損,並一再履行承諾,使人誤信其盈利能力。在這個過程中,吳英確實有實業投資,但這些實業的盈利能力不足以承擔上述高利率。實際上,當吳英的經營出現虧空後,還款就越來越多地依靠她所構築的資金鏈條,即利率高得越來越不切實際的新貸款。

  記者:有人認為,吳英案的出現,凸顯我國金融改革滯後與市場經濟發展的矛盾。由於嚴格的金融管制政策,特別是對利率的嚴格管制,商業銀行不能對有貸款需求的、不確定性較強的小微企業等群體的貸款採取“以價補量”的策略提高風險補償能力,造成對小微企業的擠出效應,小微企業只能求助於民間資本。您怎麼看?

延伸閱讀

訂閱新聞】 

更多專家專欄

更多金融動態

更多金融詞典

    更多投資理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