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角度呈現歷史
至於如何寫“南京大屠殺”,血腥的大屠殺現場和事實肯定不能避開,這也是揭露日軍罪行的重點。然而,即使對這些重點事實的本身的敘述,顯然也要保持客觀性。所以我的書裏,除了中方受害者的講述外,近一半內容是讓施暴者自己來“講述”其犯罪經歷,同時還找出許多“第三方”的見證者來“講述”,這種效果與人們日常聽到的法庭審理案子一樣:當我們聽完原告陳述之後,又“逮”住犯人“自供”,再找出“第三方”來“證言”,如此這般,案件本身便可達到無懈可擊的最終目的。同時還可使案情層層剝離、情節精彩紛呈,起到環環緊扣之效果。
但僅關注這一層是遠遠不夠的。在追尋“為什麼我們輸得那麼慘”和“日本人為何要殘暴地屠殺我那麼多同胞”等問題時,我把視角投向了當時的“國軍”和蔣介石統治集團內部,以及那些被日軍殘害的中國軍人及南京市民身上,結果發現了太多令人意外和傷感的事。比如:半心半意的抗戰國策、混亂無序的軍事指揮系統、失之毫釐的戰機、自相殘殺的惡性後果、可憎可惡的漢奸、貪生怕死且極端自私的軍人與奴性十足的百姓等等。與之相反,我看到日本精心謀劃的侵華戰略與戰術,普通國民對國家和天皇的效忠之心,從最高指揮官到普通士兵都能寫“戰地日記”。日本侵略軍用的是“鄉土部隊”,即按兵員的戶籍地組成部隊師團支中隊,如大阪團、京都旅、岡田中隊等,這種部隊編制,讓士兵們誰立功、誰厭戰,一清二楚地暴露在“老鄉”眼裏。如此“人盯人”、“人跟人”的部隊編制,使得戰鬥力和競爭性特別強盛,由此也有了臭名昭著的“殺人比賽”等惡魔行為。透過上述這些對“敵方”的深入了解和敘述,作品就更具客觀性和厚度。而這些,要使作品成為力作與精品,依然是不夠的。
對歷史題材的創作,貴在通過事件本身和人物的命運來提煉和總結出具有現實意義和未來意義的文學思想及警世價值。透過“南京大屠殺”,我們可以看到的東西太多,尤其是國與國之間的差異性,這種差異性決定了兩個國家之間的決戰必然是你死我活的殘酷結局。過去關於南京大屠殺的作品,幾乎都是清一色的揭露日軍殺人的殘暴,血淋淋的場面,慘不忍睹,觸目驚心。但在我看來,這是遠遠不夠的,甚至是膚淺的。因為當我傾聽那些倖存者的講述,尤其是在閱讀那些參與南京大屠殺的劊子手們自己所記述的現場經歷,以及看過諸多當年中日兩國政府、軍界的史料時,另一種強烈的情緒衝擊著我的胸膛,這便是:有備而來的日本侵略者和無序無備的中國政府與中國軍隊;狡黠與精明的日本軍人和麻木、自私、貪生與奴性的中國百姓。如此強烈的對比,讓我看到了血淋淋的“南京大屠殺”背後的那麼多民族屈辱與國民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