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現日偽掠奪江南水泥廠資産罪證
“七七事變”紀念日到來之際,唐山市政協文史資料研究會籌委會副主任、唐山市歷史學會會員黃志強先生向記者展示了一件特殊藏品:一張民國三十年五月一日(1941年5月1日)汪偽工商部工字第113號批文。該批文清晰暴露了日偽掠奪江南水泥廠資産的圖謀,實為一件日軍侵華罪證。
據黃志強先生介紹,位於南京棲霞山下的江南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是上世紀30年代由唐山啟新洋灰公司股東集資興建。“七七事變”後,江南水泥廠為保全工廠設備不被日軍掠奪,利用德國、丹麥兩國“軸心國”和“中立國”的特殊地位,商請德、丹兩國出售設備的廠商、洋行派代表來廠,並在廠區挂起了德、丹兩國國旗。
對此,日方深感不滿,他們給汪偽工商部發出函件,要求江南水泥廠卸下德、丹國旗。於是便有了汪偽工商部分別於民國三十年四月四日(1941年4月4日)和民國三十年五月一日(1941年5月1日)向江南水泥廠發出的“工字第20號通知”和“工字第113號批文”。後者即是黃志強先生所收藏到的珍貴藏品。
這份批文長約64釐米,寬約28釐米,保存基本完好,內容為毛筆書寫,並加蓋汪偽工商部印章和部長梅思平簽名印鑒。“這份批文是前一份‘通知’的續接,它淸晰暴露了日偽掠奪江南水泥廠資産的圖謀,是日軍侵華的強有力佐證。”黃志強説,文獻資料中記載,1943年12月26日開始,日本侵略者夥同汪偽政府,多次對江南水泥廠主要機械設備進行強行拆遷,致使工廠完全被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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