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當局,怎麼那麼愛“打臉”
臺當局就“臺版陳同佳”案向特區政府提出司法互助要求後,港府稱“無法可依”,臺“法務部”聲稱對港府拒絕臺港司法互助令人遺憾。對此,有網友在臉書留言稱,罵別人卻忘了反省自己!“綠色讓你們連判斷力都斷線”。而特區政府也在臺“法務部”“開炮”之前,對臺當局不斷以不負責任的言論詆毀香港表示反對及反感。
香港尖沙咀一家表行10月遭遇搶劫,一名臺灣男子因涉此案返臺後被捕。臺中地檢署21日通過臺“法務部”向香港提出司法互助。隨即有港媒引述香港保安局表示,香港無法律可與臺灣司法互助和移交逃犯,但若疑犯願赴港自首,“港方隨時接受,不會有任何限制”。
其後,臺當局又借此炒作,接連批評港府。臺陸委會在言談話語中説,港府在陳同佳一案上“消極作為”,其後,臺“法務部”22日又聲稱,港府一再拒絕港臺司法互助的結果,將導致個案司法正義無法順利伸張,也無視被害人家屬的權益,令人遺憾。
這個“劇情”是不是有些似曾相識?
涉嫌在臺灣殺人的陳同佳于10月在香港刑滿出獄表示願赴臺自首,臺當局頻頻“變臉”“碰瓷”港府。臺當局先是在10月17日要求特區政府“積極續押追訴”,其後又于10月20日拒絕陳同佳入境投案“自首”,10月22日談及此案時,臺當局又聲稱臺方將派人入境確認陳同佳身份並將其帶回臺灣,希望港府能協助。民進黨當局處理此案的態度和説法前後不一,一變再變。
而對於臺“法務部”22日的言論,有網友在臉書上批評稱,“臺當局真是惡狗反咬一口,明明一開始就是臺當局拒絕司法互助導致殺人犯無法回臺自首”;“司法互助不是讓你們(臺當局)煽動的暴力給取消了嗎?那還在嗶嗶什麼?”“當初(陳同佳)出獄要送來你不敢收,現在繞一大圈有什麼用!政治淩駕司法之上”。
也有網友稱“畢竟有些無腦之人,腦回路都無法理解,別費事了。”
還有網友批評稱,“罵別人卻忘了反省自己!無能的‘法務部’縱放犯法的人,反過來指責別人,綠色讓你們連判斷力都斷線!”
隨著臺灣地區領導人選舉的臨近,也有網友稱,這是“選票考量”。
就在臺“法務部”向特區政府開炮之前,特區政府22日晚已發佈新聞公報進行回懟臺當局。
港府新聞公報表明:強烈反對臺當局不斷就港臺司法協助事宜發表不符事實的言論。臺當局在明知香港沒有法律容許香港和臺灣進行司法協助和移交逃犯的情況下,仍不斷以不負責任的言論詆毀香港,特區政府表示反對亦反感。港府稱,港方在打擊罪惡的原則下已提供了制度下可提供的材料,敦促臺灣當局不要再以政治淩駕法治,以陳同佳案及林姓疑犯劫案作為藉口,消費法治,發表等同要求特區政府違反香港法律的言論。
2018年2月,陳同佳在臺灣將女友殺害後逃回香港。同年3月13日,陳同佳被香港警方拘捕,被控兩項盜竊罪和一項處理贓物罪。今年4月,陳同佳被判監禁29個月。10月23日,陳同佳在香港刑滿釋放,他表示決定刑滿後就其所涉嫌的殺人案到臺灣自首。隨後,民進黨當局頻頻“變臉”。
南開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臺港澳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李曉兵批評,臺當局一系列做法出爾反爾,實際上是在“踢皮球”,但臺當局的“腳法”不怎麼樣,實際上給案件的妥善解決製造了障礙、設置了法律難題。
陳同佳表態願赴臺自首後,民進黨當局處理此案的態度和説法前後不一,一變再變。國臺辦發言人馬曉光表示,大家已經注意到,香港特區政府已就此多次發表聲明並正在處理有關事件。民進黨當局不要再進行政治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