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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曝深圳一校長違規購車等3項罪名 回應:多不實言論

2013年04月24日 09:20 來源:南方日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4月中旬,網上出現三帖直指深圳知名教育機構南山實驗學校校長程顯棟違規購買公務車,頂風吃喝,更改校徽藉以牟利。南山區教育局昨日發佈消息稱,帖子中部分事實屬實,教育局已責成程顯棟作出檢查。

  問題

  1

  挪用學生伙食費違規購公務車?

  南山實驗學校(集團)是一所九年一貫公有制學校,廣東省一級學校,2012年開始集團辦學,下設麒麟中學、荔林中學、南頭小學、麒麟小學、鼎太小學、荔林小學、麒麟幼兒園。2012年3月,程顯棟任該校校長,此前曾任南山前海小學校長等職。他是中學高級教師,教育學碩士,東北師範大學兼職碩導,在深圳教育界較有名聲。

  網帖稱,程顯棟動用30萬元的學生伙食費,于2013年2月購買別克GL8 2.4升豪華型7座4門MPV,車牌號為粵B6GP69,供自己獨用。

  南都記者獲悉,該車今年2月26日登記上牌,登記在深圳市文德教學設備有限公司名下。網帖稱,該公司由南山實驗學校全額投資,“文德公司”和“學校後勤保障部”實際就是兩個名稱一個實體,管理幹部由校長親自任命。網帖稱,文德公司是在向區教育局及審計部門報告伙食費虧損的情況下,挪用學生的伙食費來購車。

  根據2011年發佈的《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一般公務用車配備排氣量1.8升(含)以下、價格18萬元以內的轎車,其中機要通信用車配備排氣量1.6升(含)以下、價格12萬元以內的轎車。”該管理辦法還規定,“各級黨政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公務用車按照本辦法的原則管理,具體辦法另行規定。”上述購車行為已涉嫌違規。

  南山教育局:校方沒有嚴格執行相關規定

  南山教育局通報稱:關於購買公務車問題,經了解,為集團學校提供後勤服務的公司,確實於今年2月初花26.8萬元購買了2011款 2.4L LT行政版別克車一部,主要用於該集團學校平日接送教師外出聽課、培訓等任務。購車款項是該公司從2011年前的結餘款中支付,與網文提及的“購車款是2013年1月預收的新學期學生伙食費”不符;該車購置以來,一直有詳細的使用記錄,記錄表明,校長到目前為止從未使用過該車,該車更不是校長的專車。該局認為,當前國家正大力進行公務用車的專項治理,公司購車雖屬企業行為,但是該公司的監管單位為南山實驗學校(集團),此次購車反映出學校沒有嚴格執行上級有關車輛購置、使用標準的規定。

  該校校長程顯棟接受南都記者採訪時亦強調説,學校雖然現有10輛車,但是5台車因為年久已無法使用,實際上可供使用的車輛僅為5輛。購置這臺新車後,他還專門交代後勤人員,車輛重點保障外交等專家用車,從未想過要將車輛據為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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